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兼职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6浏览:326设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课程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特向全校招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兼职教师。

一、选聘范围

相关学科专业教师、党政管理干部、辅导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专业为心理学、精神医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具有高校心理工作方面经验、具有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系统注册咨询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学校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认证资格者优先考虑。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务实、踏实细致。

3.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具备工作相关的科研能力。

4.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三、选聘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兼职教师登记表》(附件1)。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试讲人员,组织试讲。

3.通过试讲的人员统一进行培训,集中备课。

4.通过培训的申请人员试用期一年,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督导教师进行听课、考核。教学质量合格的申请者,发放聘书;不合格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四、考核与管理

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兼职教师统一进行考核和管理。

五、其他事项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2021430号之前,将纸质《河南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登记表》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644730611@qq.com,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富贤   3328810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426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兼职教师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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