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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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一、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组织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充分发挥课堂的主渠道宣传教育功能。

三、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周等各种主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凝练特色、打造品牌,充分发挥活动实效。

四、利用新媒体,构建“两微一网一报”全方位、多视角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平台,深化宣传效果。

五、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工作,建立全体在校大学生心理档案。

六、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咨询工作,为大学生做好咨询服务。

七、建立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体系,进行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

八、定期召开心理咨询师例会,进行心理咨询案例督导和个案讨论。

九、定期开展“润心讲堂”教育活动。针对政工干部、学生干部等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群体开展不同的讲座、培训、研讨等活动,逐步提升我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十、负责心理素质拓展基地的管理。组织开展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充分发挥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育人功能。

十一、为二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提供工作支持和督导。

十二、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联盟会、心理素质拓展训练营日常工作的开展。

十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十四、承担首问首办责任。

十五、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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