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级新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的通知

时间:2023-10-25浏览:10设置

各学院(部)、书院、研究生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新生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现决定对2023本科生、研究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具体通知如下:

、普查对象

2023级本科生(含预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普查方式

以学院(部)、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三、普查时间

普查时间:1026-1031日。

、普查内容

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量表。

五、普查要求

1.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普查对于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部)、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为数据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2.科学组织。各学院(部)、书院遵循心理测量管理规范和伦理要求,科学组织实施普查,督促学生在普测时间内独立完成测试。

3.注重安全。各学院(部)、书院在组织普查过程中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遵守测试软件使用规定,严禁任何破坏网络安全行为。

联系人:程文娟   电话:3323781

附件1:2023级新生心理普查流程.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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