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全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扎根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创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就2018—2020学年度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原则根据《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师大人〔2019〕15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评选,真正体现评优评先工作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二、推荐评选范围和条件(一)先进集体1.评选范围校内各二级单位。2.基本条件(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九个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执行教育工作各项法律法规;(2)领导班子能够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教师、“六个下功夫”等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班子成员具有先进的教育理
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