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师范大学高级职称申报业绩资格条件(试行)》(校人字〔2023〕26号)规定,现对作为高级职称业绩资格条件的横向项目、校内子课题主持人备案事宜通知如下:
1.对于申报教师业绩资格条件中有横向项目的,该项目的学术水平,须学科组、院(部)学术委员会进行从严把关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见附件 1),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学科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并附到账经费证明(科研部门)、报账明细证明(财务部门)、横向合同等。之后,由学校统一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请涉及人员于11月10日12:00前提交签字且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至勤政楼109室苏鹏程。
2.对于申报教师业绩资格条件中涉及下列文件“三”条款的,请按照要求填写附件2。项目首席专家及所在单位意见签字盖章后,直接上传“一张表”平台评审简表填报系统“门槛条件佐证材料”处。
文件内容摘录如下:
三、对参与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奖励)团队、教研团队的人员排序,依据结项证书人员范围认定;新立项目或在研项目,按照学科属性,由课题负责人,以设置校内子课题方式一次性确定,集中备案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不得更改),主持子课题顺序即为参与人排序,子课题主持人数量不多于本文件规定的限制数量。作为业绩资格条件,参评人只能作为一个课题(奖励)项目团队、教研团队校内子课题主持人,只能在一个职称申报层级使用。
联系人及方式:刘秋月 苏鹏程 3326203
附件:
1.《关于高级职称参评人横向项目学术水平评定意见表》.docx
2.《重点(重大)项目校内子课题及主持人备案一览表》.docx
3. 河南师范大学高级职称评审业绩资格条件(试行)(师大人[2023]26号).pdf
人力资源部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