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 工作实施细则(第一轮)

发布时间:2024-01-19浏览次数:1905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学、公正、有效的博士招生选拔机制,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师大研〔202316号)文件精神,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全国重点实验室)2024年博士研究生部分招生名额通过“申请-考核”方式进行招录。结合全国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订全国重点实验室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 全国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考核过程的具体实施。

2.成立由主管副主任、研招秘书等成员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3.成立由招生导师、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组成的“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学生的综合考核。

二、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具有较高外语水平,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

4.报考类别应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5.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25分;或IELTS≥6.0;或TOEFL≥90;或GRE≥300;或MAT≥650;或TEM4≥60分;或TEM8≥60分;或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SCI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或除导师外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至少一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报名时间:2024122日至222日。

(二)材料寄送

请各位考生按材料清单要求将纸质材料准备好,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s://zhaosheng.eol.cn/10476/doctor/user/index提交材料(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或火狐浏览器(FireFox)访问),所有材料均以pdf格式上传系统,纸质版也留存好复试时交至全国重点实验室,请考生准备好。

材料提交时间:20240226日至20240310日。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对照下表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因考生报名材料提供不及时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1考生需寄送纸质报考材料清单(申请—考核制)

(系统上传时有相应栏目的请在相应栏目上传,没有相应栏目的请在“补充材料”内上传。)

序号

材料名称

1

河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考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打印、签字(拟报指导教师也应签署意见并签字)。

2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网上申请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盖章,本表不留空白。本人自述手写、机打、另附页均可。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需注明同意报考何种类别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大章),应届毕业生加盖所属高校研究生院公章,无单位的考生,请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负责人需签名。考生(承诺人)签名,请手写个人姓名。

3

专家推荐书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专业技术职务”为必填项,行政职务可作为选填项。

4

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请按要求提供正反两面清晰版。

5

各级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请考生按照从高到低、先学位后学历的顺序,将各级学位、学历证书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学信网的学历证明、学位网的学位证明拥有同等效力,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若为国(境)以外地区获得学历学位人员,请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

考生体检表(或体检合格证明)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三个月内)体检表(合格证明)。

7

招生培养单位要求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材料复印件

详见本文“二、申请条件”相关要求。

8

招生培养单位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详见本文“二、申请条件”相关要求。

9

考生个人陈述书

相关学术背景、研究计划等(不少于3000字)。

10

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需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

11

硕士学位论文

往届生系统上传时若全文上传有困难可仅上传摘要、结论与展望、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部分;应届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12

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

相关栏目必须签字盖章

13

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四、资格审核

全国重点实验室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申请条件审核考生的申请资格,确定考生能否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资格审核工作将在材料寄送截止后一周内完成,请考生注意查看系统内审核结果。

五、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方式内容

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据《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师大研〔202316号)“第条综合考核”内容,指定笔试(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等)、面试(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技能/科研潜力等)等两种式。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化学综合以百分计)或生物综合(以百分计),不指定参考书

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及运用能力、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专业综合面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成绩 = 外语水平运用能力*10% +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10% +专业综合面试*80%

面试说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能力测试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不合格,外语水平及运用能力、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专业综合面试三项考核内容按百分制实名评分。百分制的分数以考核小组各成员的平均分数(保留一位小数)作为考生的相应分项成绩。

2、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结合学校、全国重点实验室工作部署,另行通知。

3、综合考核成绩构成

综合考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的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为最终考核排名依据。

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计计入总成绩。综合考核中任一科目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或综合能力测试考核有一位考核小组成员评为不合格,则考生该项成绩为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排序规则:按照考生报考导师,结合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

六、拟录取

全国重点实验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全国重点实验室提出申诉,由全国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全国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师大研〔202316号)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东区综合实训楼西601A办公室

邮政编码:453007

联系电话:0373-3326099

联系人:朱老师

电子邮箱:zhuyce@126.com

河南师范大学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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