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29浏览次数:5218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结合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全国重点实验室)复试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三、组织管理

全国重点实验室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国重点实验室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全国重点实验室成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等相关工作。

全国重点实验室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考生的面试工作。

四、复试方式、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时间

(一)复试方式及复试分数线

复试方式采取线下复试各专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与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线保持一致。并请考生及时登录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我校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全国重点实验室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含联合培养计划)

070300

化学

11

071000

生物学

4

078000

药学

13

086000

生物与医药

44

(四)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见附件1

(五)复试时间安排:

202441日到42日为第一志愿复试时间。全国重点实验室拟定于202441日下午15:00-18:00在东区实训楼0615进行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试;专业复试、专业技能测试、外语测试、综合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学术型研究生安排表

专业代码

及名称

070300化学

复试人数

3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复试(化学实验操作)

202442日上午900-1100

详见报到地点公告栏

笔试,时长2小时

外语测试

202442日 下午14:30-下午18:00

详见报到地点公告栏

包含听力和口语,随机抽取题目并当场作答。外语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综合面试

202442日 下午14:30-下午18:00

详见报到地点公告栏

包含专业素养、科研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内容。

其它说明事项(复试入场要求等)

复试过程中的每场考试均由专人查验考生本人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每场考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同时带学生证)”等材料,以备核验。

咨询电话

0373-3326099

联系人

朱老师

专业型研究生复试安排表

专业代码

及名称

086000生物与医药

复试人数

4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复试(化学实验操作)

202442日 上午900-1100

详见报到地点公告栏

笔试,时长2小时

专业技能测试

202442日 下午14:30-下午18:00

详见报到地点公告栏

随机抽取题目并当场作答;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外语测试

202442日 下午14:30-下午18:00

详见报到地点公告栏

包含听力和口语,随机抽取题目并当场作答;外语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综合面试

202442日 下午14:30-下午18:00

详见报到地点公告栏

包含专业素养、科研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内容。

其它说明事项(复试入场要求等)

复试过程中的每场考试均由专人查验考生本人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每场考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同时带学生证)”等材料,以备核验。

咨询电话

0373-3326099

联系人

朱老师

五、加分政策

请报考全国重点实验室的考生关注并查看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符合加分政策考生信息公示https://www.htu.edu.cn/yjsxy/2024/0319/c2805a301115/page.htm)。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研招办审核并在申请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与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同转交至全国重点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仅接收研招办转交的考生加分书面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加分。

六、资格审查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41日下午15:00-18:00

地点:河南师范大学东校区实训楼0615会议室

请考生务必准备好下列1-6项材料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届时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7-10项为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可选择性准备。

必须材料清单:

  1. 二代居民身份证;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位网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相关说明:成绩单(有的学校是学籍表),其上盖的公章,应届生为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是档案的原件;往届生一般手中无原件留存,因此需从所属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其提供的是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上述的两类公章的成绩单是同等效力的,即考生提交任一款均可。

  4. 研究生院网站20231013日公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名单》中所列考生须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 诚信复试承诺书。

  6. 政审表

补充材料:

  1. 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3. 专家推荐信;

  4. 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荣誉。

(二)资格审查要求:

 1. 全国重点实验室于复试前对考生的上述材料进行核查。

 2. 资格审查时将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等信息。

 3.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 考生复试报到时,全国重点实验室将组织心理素质测评。

 5. 复试过程中的每场考试均由专人查验考生本人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每场考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同时带学生证)”等材料,以备核验。

七、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仅专业型硕士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等。

1.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含听力和口语),随机抽取题目并当场作答,单独打分,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2.专业测试

报考化学、药学、生物与医药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参加《化学实验操作》笔试,成绩以百分计(保留两位小数),计入复试总成绩。报考生物学并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报考研究方向参加微《微生物学》(01方向)或《分子生物学》(02,03方向)笔试,成绩以百分计(保留两位小数),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进入复试的生物与医药专业型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随机抽取题目并当场作答,成绩以百分计(保留两位小数),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4.综合面试

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复试小组实行每生打分制,成绩以百分计(保留两位小数),计入复试总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全国重点实验室“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二)成绩构成

  1. 复试成绩构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各项占比为:

复试总成绩=化学实验操作(笔试)×30%+外语测试×30% +综合面试×40%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各项占比为:

复试总成绩=化学实验操作(笔试)×20%+外语测试×20%+专业技能测试×20%+综合面试×40%

  1. 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4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 + 复试总成绩×40%

八、调剂

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九、拟录取

(一)录取原则:

全国重点实验室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 专业测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 外语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5.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特别说明:

 1. 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全国重点实验室计算汇总后,张榜公布,录取规定为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省招办、教育部审核结论为准。

2.调剂的考生,必须由接收调剂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过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测试,但必须重新进行综合面试。

(二)拟录取公示

全国重点实验室将拟录取名单报至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拟录取手续办理

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调档、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四)录取类别

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可自行到国家二级以上医院(或河南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并于520日前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报告由全国重点实验室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入学资格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全国重点实验室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咨询及申诉

全国重点实验室设置专人负责复试录取期间咨询工作及受理考生申诉,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等事宜。

(一)咨询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3-3326099

电子邮箱:295400197@qq.com

(二)申诉渠道

全国重点实验室申诉电话:0373-3326099

学校申诉渠道:0373-3329034(研究生院)、0373-3328280(纪委)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师范大学相关招生政策为准,由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全国重点实验室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4329








附件1

姓名

考生编号

专业代码及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备注

加分

吴苏朋

104764003410002

070300 化学

62

56

142

128

388


宋晓蕊

104764003410003

070300 化学

67

62

93

88

310


薛子安

104764003410004

070300 化学

69

66

128

122

385


张帅

104764003420007

086000 生物与医药

83

84

137

142

446


王凤

104764003420008

086000 生物与医药

78

55

93

133

359


李才广

104764003420009

086000 生物与医药

74

62

96

138

370


陈嘉毅

104764003420010

086000 生物与医药

74

51

56

122

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