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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师范大学“张新生助学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9-05-09    浏览次数:2637

各学院:

封丘热心人士张新生在我校设立“张新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行端正、志存高远、脚踏实地、自强不息的大学生。为做好“张新生助学金”管理、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其励志助学作用,结合张新生先生资助意愿,现将此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资助人数和资助标准

资助商学院学生3人,法学院学生2人,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共计2.5万元。

三、资助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信念坚定,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积极进取,勤奋学习,生活俭朴,自立自强;

3.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如孤残家庭,建档立卡家庭,烈士、单亲或优抚对象子女,无经济来源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突发变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

四、受资助学生教育

受资助学生应珍爱资源,怀感恩之心和奉献之念,知恩报恩,回馈社会,传递温暖。

五、上报材料要求

1. 受资助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张新生助学金”审批表》(见附件,简称“审批表”)。《河南师范大学“张新生助学金”申请书》(简称“申请书”)用A4纸打印,封面右下方包括学院、学号、姓名、联系方式,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申请理由内容应包括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及思想状况。

2.  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书》《审批表》各一份于520日上午12点前交至学生处勤工助学指导科(田家炳楼305室)。

附件:“张新生助学金”审批表.docx

联系人:翟方    电话:3329374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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