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我校兼职辅导员的培养与管理,进一步优化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兼职辅导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激励和促进兼职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近期将对我校兼职辅导员进行考评。
为保证考评工作顺利进行,特将2021年下半年兼职辅导员带班情况一览表(附件1)进行公示,请各学院(部)对照本学院实际情况,如若实际情况与一览表有出入,请将最新结果按照兼职辅导员带班情况更改说明(附加2)格式统计;请各学院(部)依据河南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附件3)对兼职辅导员进行考评,并填写2021下半年XX学院兼职辅导员考评结果汇总表(附件4)。
相关要求:
1. 报送结果要求: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4)由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公章报送至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致远楼437室);电子版(附件2、附件4)发送至邮箱:hnsfdxxsc@126.com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4日下午18:00前。逾期不再接受材料报送。
3. 联系人:刘 松 电话:3328878
附件4:2021年下半年XX学院兼职辅导员考评结果汇总表.docx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21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