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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2023届毕业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次数:3080

各学院(部):

为提升资助育人工作质量,展现我校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风采,选树诚实守信、自立自强、感恩报恩、励志奋发的学习榜样,激励师大学子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练就才干,现决定征集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2023届毕业生优秀事迹材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近期照片三部分。

1.个人简介

个人简介的字数在200字以内,内容须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校级以上)、参与的重大活动(挑战杯、创新创业)等;研究生录取学校。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分类别列出。

2.个人事迹

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要求在1800—2000字,行文以第三人称叙述。标题要求凝练、鲜明,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层次清楚。以学生大学期间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

3.格式要求

见附件1

4.照片要求

近期一寸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证件照要求JPG格式,蓝底,大小在1M以上,尺寸为25mmX35mm;生活照建议选取具有纪念意义的照片(社会实践、比赛活动等照片最佳),照片构图符合基本审美标准(展现完整五官且不能为自拍照或大头照),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照片以“学院+姓名”方式命名。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部)从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2023届毕业生中择优推荐3—5人。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3622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去向统计表》(附件2)和推荐学生的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8293@htu.edu.cn,电子邮件以“学院+国奖/励志事迹材料”命名,纸质版由各学院(部)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致远楼435

四、其他事项

1.《毕业去向统计表》填写对象为各学院(部)所有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2023届毕业生。

2.为保证优秀事迹征集材料质量,请各学院(部)要求推荐学生务必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同时,院(部)内进行自审,确认无误后再统一提交。

3.优秀事迹材料将编印成册,主要在2023级新生中宣传推介。

联系人:阿热孜古丽      联系电话:0373-3329374

附件1:2023届毕业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模板.docx

附件2:毕业去向统计表.xlsx



党委学工部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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