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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3-09-15    浏览次数:16983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以评促学”的良好氛围,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考评暂行办法》《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考评办法》《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河南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1.先进集体: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校级先进班集体;

2.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

二、评选名额

1.学生工作先进单位:10个学院(部);

2.先进班集体:实行差额评选,各学院(部)依据评选条件推荐1-3个参评班集体(按推荐顺序,由上至下填报),由学工部统一组织评选;

3.优秀辅导员:按照《河南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规定的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人选,推荐名额为本单位现任专兼职辅导员总人数的20%

4.三好学生标兵: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5%

5.三好学生: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5%

6.模范学生干部:学院学生总人数(2023级除外)的5%,获先进班集体者当年追加模范学生干部2名;

7.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学院学生总人数(2023级除外)的2%,校团委名额单列;

8.各学院(部)优秀辅导员、模范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和纪律

1.组织学习:评选前须组织各年级辅导员、全体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2023版《学生手册》或蓝天网规章制度专区),使师生充分了解评选条件、评选依据和评选程序;

2.组织评选: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要求开展评选工作,保证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公平、公开、公正;综合考评认定中要将学生日常表现和节俭行为习惯养成情况作为重要评选指标;

3.结果公示:综合考评成绩和各项评先结果须在院(部)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纪律要求:评选工作要客观公正,评选结果要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涂改证明材料、荣誉证书或者评选结果的,一经查实,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送要求

1.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考评办法》中的考评细则内容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四六级通过率、升学率、国家助学贷款等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汇总数据的不用提交),支撑材料能证明该项工作成绩或效果即可,不需要报送详细活动方案、工作汇编等材料;

2.先进班集体:填报“先进班集体”汇总表(见附件2),文件名称按XX学院(部)XX年级XX专业班报送;

3.优秀辅导员:按照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选三个步骤进行,推荐人选填写《河南师范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见附件3),并提交个人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4.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暂时不需要报送材料。模范学生干部需要填写“2022-2023学年模范学生干部评选登记表”(见附件4,职能部门报表时请注明部门全称)。社会服务先进个人需要填写“2022-2023学年社会服务先进个人评选登记表”(见附件5),并报送相关事迹材料;

5.特殊情况:凡2022-2023学年有考试课程成绩不及格(双学位课程成绩不及格不受影响)、受纪律处分仍未解除、发生学籍变动及有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学生不能参加评先,学院要填写“2022—2023学年评先特殊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

6.文本格式:除固定表格外,其他材料标题采用方正小标宋简体2号居中,内容采用三号仿宋,行间距设为固定值28磅;

7.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支撑材料经学院(部)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制作成PDF版格式发送至思教科工作邮箱hnsfdxxsc@126.com;优秀辅导员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思教科(致远楼437室);

8.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学生)相关材料均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由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材料通过U盘以学院(部)、年级分类,以2022-2023学年XX学院(部)XX年级XXX命名,报送至学生管理科(致远楼422室);

9.各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由本单位严格审核,未按要求报送不予受理,超出最后报送时间或由学校审查出不符合评定条件的,该名额作废,不再增补。

五、时间安排

1.各单位综合考评通过“智慧学工”“综合考评”模块进行录入(操作手册见附件7、附件8),最终成绩生成截止时间:922日下午18点之前。最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需要打印纸质版,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与电子材料(通过U盘)一并报送至学生管理科;

2.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先进个人(学生)汇总登记表以及特殊情况登记表报送时间:92812点之前。

六、其他

请各学院(部)委派专人作为本单位评先工作联络人于年91520点之前进入QQ工作群(见附件9),入群时请备注学院(部)名称+姓名。

联系人:郭 委    电话:3329373

联系人:刘 松    电话:3328878

附件:2022-2023学年评优评先相关附件.zip



党委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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