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外宿(走读)的研究生需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外宿(走读)申请审批表》(附件1),如实填写外宿(走读)原因和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外宿(走读)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中所列申请条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所住房屋的房产证明材料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2.导师审批。
3.研究生签署《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外宿(走读)安全协议书》(附件2)。
4.所在学院(部)研究生辅导员审核材料原件,并与家长(配偶)沟通确认后,签署意见。
5.所在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审批,签署意见。
6.党委学工部审批。
7.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8.完成上述程序后,将《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外宿(走读)申请审批表》《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外宿(走读)安全协议书》及相关材料一并交至所在学院(部)研究生辅导员留存备查。
9.各学院(部)将本学院研究生外宿(走读)名单汇总表报党委学工部,党委学工部审批备案后,提交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3:河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外宿(走读)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