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买惠发布时间:2019-04-16浏览次数:2616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党字2018110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河南师范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试行)》已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1024

河南师范大学

校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试 行)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形成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良好风气,努力把师生员工的智慧集中到学校事业发展中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学校工作要点和职责分工,每年要到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开展调研1-2次。

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调研计划每年年初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在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经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实施。调研实施过程中,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配合校领导开展调研。

三、调查研究应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制定,聚焦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调查研究应坚持实事求是,听取真实意见,反映客观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举措和政策建议。

五、调查研究应倡导求真务实,深入基层,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六、调查研究以现场办公、座谈会、汇报会、个别谈话和走访等为主要形式。

七、调查研究结束后,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及时整理总结,对带有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分析比较,有重要价值的内容要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供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批阅,并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参阅、办理。调研形成的政策性建议供学校决策参考。

八、对于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和基层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应及时予以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提请党委常委会研究后予以解决或答复。

九、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工作情况每年应向党委常委会报告。

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和调研成果管理。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810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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