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发布者:孟攀科发布时间:2020-07-01浏览次数:2461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宁缺勿滥。

二、组织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福运

副组长:李翔

成员:蒋占峰 聂立清 高中建

秘书:闫立超 李碧石

三、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

依据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各类招生简章,于考核前由研究生院会同我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2.考核形式

我院采取普通招考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初试采用远程笔试方式进行,拟定于75日全天,采用“超星智慧考试系统”(学习通)为考试平台、腾讯会议系统为监考平台,由学校提供平台组织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在线笔试;普通招考复试拟定于712日,如有调整,届时再提前通知。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由我院组织,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名单在复试前通过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四、考核内容

1.初试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上午进行外国语考试,时间2小时;下午进行两门专业课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具体时间为:

759:0011:00,外国语笔试。

7515:0016:30,专业课一笔试。

7517:0018:30,专业课二笔试。

2.复试

我院将在学校划定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上线人数自行确定我院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学校复试线),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a.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

b.英语听说能力,占10%

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20%

d.科研潜质,占10%

e.综合素质,占10%

以上各项均以百分制计算,然后乘以各自所占百分比,综合所得既为考生最终复试成绩其中外国语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1.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将按照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须在学制内全脱产学习。

3)特别提醒:初试为复试资格考试,即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线取得复试资格,录取以复试成绩为依据,进行择优录取。

2.录取步骤

学院择优录取的考生,经我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同时将公示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

3.录取计划

学院本年度拟招生9人,其中普通招考2人,后备人才培养专项4人,思政工作骨干专项3人。

4.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其中后备人才培养专项只招生非定向就业,思政工作骨干专项只招生定向就业。录取工作结束后,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5.体检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核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由河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规定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630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