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中心开展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时间:2020-11-06浏览:318设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及推动落实服务保障职能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工作意见》(中纪办发〔202010号)要求,规范酒店正规化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中心实际,决定在学术交流中心范围内开展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及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制定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方案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突出工作重点,紧盯党员领导干部,紧盯餐饮浪费重点场所,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切实增强中心员工节约粮食、制止浪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建立健全餐饮节约管理长效机制,为节约型校园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1.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提倡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违规吃喝、超规格接待等问题。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的管理和监督,督促中心全体人员从我做起、模范践行,带头养成节约习惯。

2.推进“光盘行动”。中心要在所属餐饮场所张贴宣传标语警示标语,制定餐厅文明公约,大力倡导文明用餐、人走桌清,推进“光盘行动”常态化,创新管理思路,建立激励奖励和问题反馈机制,设立餐厅宣传员和制止餐饮浪费督导员,及时提醒和制止用餐浪费行为。

3.强化餐饮管理。加强餐饮过程管控,加强食材供应链信息化管理,减少食材变质损耗浪费。优化供餐服务,掌握用餐人员菜品满意度,及时调整菜品,根据不同人群餐特点,实行大小份、半份、拼菜和自助等供餐制度,方便人员按需餐。中心监事会要加强对后厨原材料采购、食材加工损耗、餐饮质量提升等的管理和监督。

4.深入一线监督。通过实地踏勘、明察暗访、随机访谈等方式,深入中心所属餐厅,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效果、标语张贴、餐余回收、人员就餐等情况,近距离、可视化掌握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落实情况。中心党支部书记负责党员干部的餐饮浪费行为监督。

5.形成监督合力。将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情况纳入校内巡察、校内审计等的主要内容,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表现纳入师德师风和餐饮评价体系,切实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规定要求落实到位。

6.严肃执纪问责。针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及时指出,推动全中心及个人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跟踪整改进度,监督整改落实到位;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严格按照中心对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7.提高政治站位。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自觉把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8.广泛宣传教育。学术交流中心党支部加大反对餐饮浪费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节俭理念和正面典型;中心党支部积极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术交流中心上下共同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9.树立良好家风。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绷紧“过紧日子”这根弦,无论是公务活动用餐还是个人餐饮消费,都牢固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理念,带头树立良好家教家风,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二、重点开展公务接待中餐饮浪费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公务接待中餐饮浪费专项整治。深入整治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私费公报、转嫁或夹支接待费用。严格执行我中心公务活动用餐有关规定,从严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原则上都安排自助餐,确实难以安排自助餐的应在规定标准限额内安排家常菜桌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动物制作菜肴,严禁入私人会所、高消费场所消费。严格执行公务用餐公示公开制度,做到公务接待程序规范、费用公开

2.深入开展商务宴请中餐饮浪费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商务接待范围,按照对口接待和节俭原则,从严控制陪餐人数,不铺张浪费。深入整治以商务宴请为名变相公款吃喝。加强对各类商务宴请、节日团拜、庆典晚会等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引导,倡导理性消费、文明用餐,提倡采取自助餐分餐制按需备餐、供餐、用餐。

3.深入开展中心餐饮浪费专项整治。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饮食,兼顾菜品的质量、分量、结、品种和口味,注重膳食平衡。多供应小份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建立用餐人员每日登记,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在用餐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摆放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设立“制止餐饮浪费督导员”对食物浪费现象及时进行监督和制止,要求就餐人员互相监督提醒。

4.全面加强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加工、消费等环节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建立关于餐饮浪费行为的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制度机制,重点加强对公务接待、商务宴请、婚喪嫁娶红白事、私人聚餐等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管,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通报表扬。及时劝导制止比摆阔、奢廉浪费等不良风气。

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1.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学术交流中心餐厅后厨厨师长为中心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中心的食品卫生安全、后厨环境卫生及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学校和中心负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接受社会、学校、中心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

4.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5.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台账。

6.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一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

(九)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备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统一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7.责任追究: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按《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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