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践

关于2012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通知

时间:2013-06-08浏览:2306设置

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为切实加强专业实践环节,提高培养质量,现结合培养方案有关规定,就2012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内专业实践

(一)教育硕士

1.指导老师:每个专业均应配备至少1名教学专家或教学能手为校内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本专业教育硕士实习工作。实习指导老师应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够根据中学现行教材和研究生学院提供的《新课程教师教学技能》、《同步说课与示范》、《高中新课程示范课例》、《高中新课程培训》和《高中新课程课堂教学案例研究》等音像资料组织教育硕士开展教学观摩活动。请各相关学院将实习指导老师名单于613日前报研究生学院。

2.时间安排:本学期第15-17周为教育硕士校内教学实践时间,期间举行全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比赛,具体要求见通知。第18周各相关学院进行总结考核。

3.实践形式:在观摩提高基础上重点进行说课和讲课等专项训练。校内实践期间,每个教育硕士至少完成2次讲课和说课环节;说课和讲课过程中,实习指导老师和学生要做好记录和点评。

(二)其它专业学位类别(含应用统计硕士、农业推广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翻译硕士、汉语国际教育,下同)应参照教育硕士专业实践相关安排进行,有关学院负责做好指导教师选聘和实践指导工作。

二、校外专业实践

(一)时间要求:按照培养方案有关规定,各相关学院根据校历具体安排的本单位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校外专业实践时间。

(二)实践单位安排: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进入校外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实践单位的确定原则上应服从各学院安排(个人联系实习单位的,学校不予发放实习补助)。每个专业在同一实践基地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请各相关学院落实每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单位,并填写《××学院2012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安排》(名单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样表见附件1),于620日前报研究生学院。

三、实践考核

校内和校外专业实践结束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及时填写《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鉴定表》(见附件2),其它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鉴定表》(见附件3)。实践结束后,由实习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者,获得6学分。

四、论文开题

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应在下学期国庆节至元旦放假期间进行。论文选题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结合专业实践,侧重解决相应行业、职业领域的相关问题。

附件:1. ××学院2012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安排(样表)

2.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鉴定表

3.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鉴定表

附件打包下载.rar

 

                           研究生学院

                             20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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