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18浏览:1086设置

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字[2011]6号),学校2014年继续开展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对象(以下简称培育对象)从2011级博士生(答辩时间必须在20155月份及以后)和2012级博士生中选拔。每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全校拟评选出培育对象2-3人。

二、评选条件

申请成为培育对象的博士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论文选题立论新颖,为本学科前沿,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所研究课题有较大的创新性,有望取得原创性成果。

3.论文所研究课题不能涉密。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和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

5.申请人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且获得(评审通过)中级职称的时间不超过1年。

三、申请与审核程序

1.申请人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申请表》。

2.两位同行知名教授(至少应有一位校外专家)提出推荐意见,填写《专家推荐与评价表》(《河南师范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申请表》的第6-7页)。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4.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拟定培育对象,校内公示7天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5.被批准为培育对象者与学校签定《河南师范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责任书》。

四、材料提交要求

1.《河南师范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一份,由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审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

345前,学院将以上材料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附件: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相关表格

 

                                              研究生学院

                                             201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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