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1浏览:8805设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2〕2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杜绝弄虚作假。

二、名额分配

1.学业奖学金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要求,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各学院在籍学生人数的比例进行评选,分为一、二、三,三个等级,其中博士学业奖学金所占比例分别是20%、50%、30%,硕士学业奖学金所占比例分别是40%、30%、30%,学业奖学金名额见附件。

2.对于2020级、2021级、2022级在籍全日制研究生,经审核档案、符合条件者给予发放助学金;对于硕师计划研究生,一年级学生给予发放,四年级学生档案在学校者给予发放,二、三年级学生不予发放。

三、时间安排

1.各学院对基础数据进行录入,学生档案审核,助学金审核阶段:9月24日—10月6日;

2.各学院评选公示、上报结果,进行系统录入,学院初审,各学院公示结束时间不晚于9月30日;

3.学校汇总,公示,数据审核:10月7日—10月13日;

4.学校对录入数据审核、修改、最终上报时间:10月14日—10月14日;

5.省资助中心审核、学校修改、最终确定名单:10月17日—10月21日。

注:要求各学院进行网上公示,并把公示网址或网站公示截图发至思政科。

四、评选要求

1、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要认真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和本院相应的评审实施细则,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并向学校提出推荐名单。

2、评审工作应当认真细致、公正透明,按时完成。各学院评审结果在报送以前应当向本学院研究生公示5个工作日。

五、监督方式

监督和申诉邮箱:hsdygb2020@126.com

监督电话:0373-3329236


附件:名额分配.zip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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