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河南师范大学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7浏览:4150设置

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师大研〔2020〕4号)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校级)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如因各种原因延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申报。

二、评选比例

根据评选条件,不设人数限制。

三、评选条件

1、能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工作积极主动,乐于为广大同学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在校已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3、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考试成绩在86分(含86分)以上的课程门数达到70%(含70%)以上;

4、在校期间,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篇幅不少于2个版面(不足2个版面降低一个级别),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对SCI源期刊放宽至接收正式录用通知;

5、如无文章发表,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满足科研条件: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参与并结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申请人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授权的一项国家发明专利(申请中的不能申报);或参加专业性各类综合或单项竞赛(项目范围参照师大学〔2022〕38号),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四、在评选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者;

2、学位课成绩低于75分者(不含75分);

3、非学位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

4、违反学术道德,科研工作中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5、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6、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

7、消防、实验室、宿舍等方面发生安全事故被通报;

8、学校其它文件明确规定不能参评的。

五、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以上评选要求,认真负责本单位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定初步人选,经学院初审合格后公示3天,确定预选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查;

2、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后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1、提交学位论文初稿电子版;

2、本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单,参评人员每个学院统一汇总提交电子版;

3、提交成绩单电子版;

4、提交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版,科研成果需作超链接,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5、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校级优秀毕业生规范填写《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附件一:内容除签署意见外,无需手写;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参照附件三)和《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二),以上材料均需做到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各项不得空缺。其中附件一需要在“学院推荐意见”栏,签署学院意见(“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参照附件三),附件四由学院根据附件一中内容汇总,只报送电子版

6、重要提示:1、2、3、4中所提材料由学院审核备案,不用提交研究生院附件一、二纸质版由学院汇总,统一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于4月11日17点前报送至研究生院思政科(文渊楼113)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sdygb2020@126.com。

七、奖励方式

1、授予 “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2、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附件一.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doc

附件二.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三.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样表).pdf

附件四.各培养单位申报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doc

联 系 人:冯森  孟玲玲

联系电话:0373-3329236

电子邮箱:hsdygb2020@126.com

报送地址:文渊楼113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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