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一、办理对象
2025级研究生新生(含保留入学资格复学人员)。
二、办理流程
1.各学院指定负责人于10月13日根据实际报到研究生人数统一签领空白研究生证,领取研究生证时请递交《XX学院办理研究生证名单》纸质版(见附件,名单需按照学号排序),电子版同步至邮箱hnsdygb@htu.cn。研究生证一人一本,如无印刷问题不提供更换,请认真填写各项信息,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2.各学院统一组织研究生新生准确填写研究生证、粘贴照片(1寸近期免冠彩色近照),并做好信息填写和审核工作。
3.各学院于10月22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研究生证,需按照名单对研究生证排序,统一提交到文渊楼113房间。
4.学校对填写无误的研究生证办理加盖学校钢印及公章工作。
5.各培养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院领取制作完毕的研究生证,时间另行通知。
6.由学院组织对研究生证加盖当前学期注册章后,方能发放给学生。
注: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由学院组织注册盖章方可生效。
三、研究生证填写规范要求
1.在研究生证“家庭所在地”栏中按照省+市(或县)的格式填入家庭所在地(如四川成都),在乘车区间“到站”栏中按格式要求填入火车站名(需按照铁道部规定的学生家庭最近城市的规范火车站名称进行填写,如:成都。站名前不要带所属省、市名称,站名后不要带县或镇名称,火车站站名后也不要加“市”、“站”或“车站”字样)。
2.研究生证填写时请用黑色中性笔,要求内容真实完整、字迹工整、美观规范,填写内容不得涂改(涂改作废)。有效期至:入学年份+学制,例如:2028年7月(硕士)或2029年7月(博士)。如图所示:
3.请如实填写家庭住址及乘车区间,务必与12306系统中填写的乘车区间保持一致,因个人填写错误,不予补办。(家在新乡本地研究生及其他不符合火车票减免条件的,不需要填写乘车区间),没有填写乘车区间信息的,学校将不再加盖公章。
四、其他说明
1.研究生证仅限研究生本人使用,用于在校学习期间表明身份、参加学习和活动的重要凭证,研究生应当爱护并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不准擅自涂改,不准转借他人。
2.自2025年8月1日起全面实行学生旅客预约购票服务之后,进一步优化学生旅客购票出行优惠措施,学生旅客每学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4次单程优惠票可随时使用。(政策详情见https://www.12306.cn/mormhweb/zxdt/202508/t20250815_44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