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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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建设
关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扎实做好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22 浏览:27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导师育人水平和能力,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扎实做好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规范如下:

一、培训目标

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总体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培训对象

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导师。

三、培训安排

从2026年起,各培养单位应将导师培训作为研究生教育的常态化工作认真开展。每年自行组织导师培训次数不得少于两次,且其中一次须有针对性地面向全体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进行业导师与校内导师经验互通、协同育人。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学习、研究生教育改革、科研诚信及学术规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质量提升、师德师风、良好导学关系构建、研究生心理健康、研究生指导和管理等。

五、培训方式

(一)培训形式

可依托主题研讨交流、导师经验分享、专题讲座授课、政策文件研学等多元形式开展培训。

(二)注意事项

以下情形不认可为导师培训:

1.以科研讲座、学术会议代替导师培训;

2.以业务实践工作坊代替导师培训;

3.培训未覆盖全体或某一类别的导师;

4.与研究生教育不相关的其他培训代替导师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培训要求,注重参训导师覆盖面,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建立研究生导师培训个人档案,导师参加培训的情况将与招生资格挂钩。研究生院将把研究生导师培训实施情况作为招生单位考核和招生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制定培训计划。各培养单位应围绕培训目标、主题及内容,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单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导师培训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年度培训工作。培训方案中应包括培训负责人/主讲人、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参加人员等。

(三)建立活动台账。各培养单位应建立健全导师培训台账,全面掌握导师参训情况。鼓励结合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导师开展差异化培训。

(四)认真总结成效。各培养单位在培训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总结凝练典型经验,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相关新闻应在培养单位网站发布。

七、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应于每年的5月15日前将导师培训计划,11月30日前将导师培训台账、总结、培训现场照片及视频(时长不少于30分钟)等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冯森,文渊楼113

邮箱:hnsdyjsxw@htu.edu.cn

联系电话:0373-3329236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