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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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
关于研究生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信息化补录完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5-09 浏览:15

校内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任课教师: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信息化工作,现需研究生任课教师核对并补充完善未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显示的教学工作量数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采内容

未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显示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个人复核申报(59511日):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复核并向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提交佐证材料申报。

   2.单位初审(511515日):各研究生工作秘书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对初审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教师个人进行修改完善,完善并初审后报研究生主管领导复审。复审后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课程排课管理录入:公共课排课(补采专用)、专业课排课(补采专用),教学工作量信息化补录尽量填写完善,要确保关键信息任课学期和课时准确无误。请在5月15日17:00前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补采排课数据,纸质版保留主要数据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文渊楼117培养科。

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交的初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工作量数据统一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对复审中有误的数据,将反馈给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截止时间为52017:00前,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不予认定相关工作量。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均以系统数据为准,逾期不再进行线下补录。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课时量完善工作是教学业绩核算的重要保障,职称评审等数据信息化关键指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通知相关任课教师,指派专人负责解释、指导工作,确保业绩补录有序推进,对初审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提高认识,如实申报。相关任课教师需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补采信息,不得虚报、瞒报工作量。

3.按时完成,及时沟通。各培养单位及相关任课教师需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

 

研究生院文渊楼117培养科     李乐    李帅洪   3326186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