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和《河南师范大学生物与医药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等文件(附件1-2)精神,结合各学位点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说明
1.工作内容
本次工作包含:2026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以及2027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2.条件要求
按照我校相关规定(附件1-2)及学院(部)补充条件开展,学术型研究生导师各学院(部)遴选补充条件见:https://www.htu.edu.cn/yjsxy/2023/1012/c23339a286661/page.htm
3.特殊说明
申请人如为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或者为校杰出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或者已是“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根据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经学院(部)分委会评定、研究生院审核,可直接认定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二、材料提交
1. 申请流程
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开展申报,按照“导师遴选”和“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分类填写:
(1)系统上传材料时,首次遴选人员务必将“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在导师遴选系统扩展材料“其他”内上传并选择提交。
(2)“导师招生资格管理”目录下设“招生资格申请(硕)”和“招生资格申请(博)”,本次仅“招生资格申请(博)”需要填写。
2. 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相关材料见附件3)
10月29日前,申请人应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11月9日前,学院(部)应提交:
(1)学院(部)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研究生博士生导师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的会议记录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各1份(附件5);
(2)网页公示材料电子版1份(附件6);
(3)博士生导师遴选申请汇总表(附件7)、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4)研究生系统内对通过学位分委会表决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送。
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点建设科(文渊楼113),电子版请以压缩包“学院(部)名称_博导_导师遴选及招生审核材料.rar”(例:物理学院_博导_导师遴选及招生审核材料)命名发送至hnsdyjsxw@htu.edu.cn.
三、其他
1.项目及科研成果等级别以科技处、社科处认定为准。
2.请严格导师队伍质量。凡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各学院(部)不得向研究生院报送,否则材料全部退回。
3.近三年指2023年9月1日至今;近五年指2021年9月1日至今。
4.联系人:冯森 0373-3329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