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团委的工作职责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5-26浏览次数:1303


       1、在音乐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人才培养目标,以服务学校大局、服务青年学生为出发点,认真做好青年人才工程和青年文明工程的各项工作。
        2、加强音乐学院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坚定的政治信念,开展好理论学习和德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团干部和团员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增强团组织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团组织的育人功能和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根据团章和学校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分团委和团支部的换届工作。落实检查音乐学院团校、学生干部培训班的建设工作,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4、加强团的作风建设,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做好团员青年的三个教育和三个维护工作。定期布置和检查各团支部工作,检查和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双推”工作。
        5、维护青年教工和学生团员的正当权益,定期进行调研,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音乐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汇报,并研究新形势下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
6、具体抓好每年的评优表彰工作,同时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处分(或撤销处分)。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年终做好团费的收支情况表。
7、指导音乐学院学生会正常地开展工作,领导音乐学院各学生社团的工作,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发展。
8、认真完成系党总支和校团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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