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21年硕士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者:张旗发布时间:2020-10-04浏览次数:2662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硕士推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我院2021年硕士推免研究生复试的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的分配调整和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办法的制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张伟   侯 帅  谢世超  王晓坤  

组长:张伟  侯帅   副组长:谢世超  王晓坤

3、成立复试小组,依据本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基本的音乐理论进行测试。报考学科教学(音乐)专业的学生除参加技能测试外在面试环节需增加说课、讲课等内容。

四、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

1、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6日(周五)上午10:00--12:00

地点:河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7日(周六)下午3:00开始

地点:河南师范大学音乐厅

3、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所提交下述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2)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新生奖学金者,需提供当年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招生管理部门公章(外校学生需提供,本校学生不需要)。

上述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推免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本次复试不收取复试费。

五、复试总成绩录取办法与复试程序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由学院和推免生双向选择,可以录取为A类学术学位(音乐与舞蹈学)或B类专业学位艺术硕士(音乐领域)、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领域)。复试为综合测试,成绩为百分制。

1、录取办法

1)首先按照第一志愿专业进行顺序排名录取的原则;

2)如果某专业的第一志愿还有剩余指标,则按照第二志愿的分数顺序排名进行录取;

3)音乐与舞蹈学和艺术硕士(音乐领域)的复试内容细则一致,上述两个专业的同学调整到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领域)专业时,按照不区分专业,不区分方向,只按考试分数进行排名录取;

2、复试程序

按专业分别进行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取评委平均分;

复试满分为100分,专业复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复试总分低于60分的一票否决;

考试期间全程录像;

考试期间学校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六、完善申诉复议。

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举报投诉电话:0373-3326811(研究生院) 0373-3329152(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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