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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实施细则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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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河南师范大学相关文件要求,在《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面试小组三个组织机构负责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其中,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为成员;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随机产生,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一般为副高职称或以上)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至少1名。主要负责考生面试和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做好整个过程的音视频留存备查。每个面试小组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


三、复试分数线、招生名额与复试时间


  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专业研究生复试按照国家复试线执行,不允许考生破格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为招生规模的1.3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院系代码

报考院系

专业代码

报考专业

外语

政治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22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38

38

57

57

273

022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38

38

57

57

273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生招生计划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类别

推免(人)

招生计划(人)

022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学硕

0

13

022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全日制

专硕

0

44


 2023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学生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成绩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成绩

1

104763002210027

杜好莹

358

35

104763002220056

周远航

366

2

104763002210039

韩洋

352

36

104763002220194

孙怡心

365

3

104763002210002

刘慧

342

37

104763002220190

李玮皓

364

4

104763002210023

程硕

340

38

104763002220184

彭清雅

360

5

104763002210018

彭钰乔

338

39

104763002220177

邵士奇

360

6

104763002210024

丁子芮

331

40

104763002220107

李桂玲

356

7

104763002210015

杨红

331

41

104763002220181

焦裕龙

355

8

104763002210031

唐乾坤

329

42

104763002220112

方琦

354

9

104763002210009

刘佳佳

328

43

104763002220131

丁曼玉

354

10

104763002210006

邢垚真

324

44

104763002220160

董康帅

350

11

104763002210004

侯士磊

324

45

104763002220053

师朝泳

350

12

104763002210003

张炫洲

321

46

104763002220054

王心宜

349

13

104763002210005

许蕊雅

309

47

104763002220206

盛骏

343

14

104763002220119

孟泽鑫

419

48

104763002220121

张钰昊

342

15

104763002220123

王怡霖

407

49

104763002220109

杨畅

341

16

104763002220127

崔凯迪

403

50

104763002220191

丁一浩

341

17

104763002220162

李偌为

396

51

104763002220142

赵帅威

340

18

104763002220083

邵珠莹

389

52

104763002220148

韩爽爽

339

19

104763002220080

马雪茹

389

53

104763002220164

崔严

339

20

104763002220095

孟中科

387

54

104763002220172

文宇昌

334

21

104763002220163

韩舒悦

386

55

104763002220128

齐梓彤

334

22

104763002220096

常利娟

385

56

104763002220047

张旭阳

333

23

104763002220158

李一鸣

384

57

104763002220161

王豪

332

24

104763002220154

张学霖

384

58

104763002220073

郭兴华

332

25

104763002220183

邢莹馨

381

59

104763002220116

吴明鎧

331

26

104763002220048

李聪

376

60

104763002220117

侯晨杰

329

27

104763002220171

王嘉宁

374

61

104763002220062

李雯莉

326

28

104763002220045

路紫皓

373

62

104763002220159

马瑾彤

324

29

104763002220179

孙鑫梦

373

63

104763002220099

王福金

324

30

104763002220155

郭智鹏

373

64

104763002220188

李泽慧

314

31

104763002220144

田亚婷

372

65

104763002220061

何炫宏

312

32

104763002220130

朱洵

371

66

104763002220078

孙蕊

310

33

104763002220153

董桢涌

368

67

104763002220052

张校文

305

34

104763002220058

刘林林

367

68

104763002220069

申国彤

298


复试时间:

  2023327日全天进行研究生复试资料审核, 2023328日统一进行第一志愿复试(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2023328日上午举行专业课笔试,2023328日下午举行外语、综合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登录学校研招系统(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我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1. 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加分项目

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符合加分政策的支撑材料和书面申请,相关材料需原件扫描并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并以“JF2023+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hnsfdxyzb@163.com

五、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接受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中,1-5项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另外,补充材料各位考生可选择上传提交。

必须材料清单: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研究生院网站20221011日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诚信复试承诺书。

相关要求:

 1.学院需于复试前对考生的上述材料进行核查。

 2.资格审查时需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

 3.经核查后的考生信息将统一上报教育部。一经上报,信息不得改动。

 4.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5.复试过程中每场考试均须安排专人对考生身份进行查验。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届生需同时出示学生证”等材料,以备核验。

六、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和方式

下面1-4四类考试中,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如下:

 1.外国语,包含听力、阅读和口语。

 2.专业课考试

 3.综合面试

 4.专业技能测试

  复试方式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具体详见附件2

(二)成绩构成

1.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始满分100X60%+复试成绩X40%

 2.复试成绩中各项所占百分比

学术硕士:外语复试成绩占20%,专业复试成绩占20%,综合面试成绩占60%

学术硕士复试成绩=外语复试成绩X20%+专业复试成绩X20%+综合面试成绩X60%

专业硕士:外语复试成绩占20%,专业复试成绩占2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25%,综合面试占30%

专业硕士复试成绩=外语复试成绩X20%+专业复试成绩X25%+专业技能成绩X25%+综合面试成绩X30%

七、调剂

若有调剂指标,后续发布。

  八、待录取

  学院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提出待录取意见,张榜公布,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低于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基本复试分数线(国家线)15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复试中各项成绩按照所占百分比折合成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录取时按照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专业分别排序,张榜公布,根据录取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校内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特别说明:

 2023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需缴纳学费,学费按招生简章上发布的标准执行。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其他奖学金按有关管理办法(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师大研〔20205号)执行。

  九、本办法由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享受照顾政策申请表

 2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326














附件1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享受照顾政策申请表

考生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复试学院


复试专业


在相应项目名称前的括号中划√

  1.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 (  )三支一扶计划

  3.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4. (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5. (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6. (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符合第1—5项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第6项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列出所附材料清单


研究生院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研究生院(盖章):

2023年  月  日

本表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交考生参加复试学院,享受相应照顾政策,复试时按要求提交,逾期不能享受加分。




附件2

2023年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实际,制定此细则。

一、指导思想及实施背景

第一条 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原则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加强创新潜质考核,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按照上级部门的进度安排,制定统一录取标准,严格规范执行。严格执行复试过程管理,加强考试过程和导师、工作人员管理。

  1.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确定采用现场复试,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2. 复试时,学院制定复试办法,明确具体要求,并提前告知考生。

二、组织、流程及评分要求

第四条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其中,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为成员;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随机产生,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一般为副高职称或以上)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至少1名。主要负责考生面试和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做好整个过程的音视频留存备查。每个面试小组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

第五条 随机选定考生次序,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分科目分项目打分,单科目成绩以百分计,之后再按权重换算为总成绩。

参加复试考生较多的学科可以组织多个面试小组,各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复试流程由学院确定并提前告知考生。

尽量保证每个考生只进行一遍即可完成资格审查、外语测试、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等所有的复试内容。招生专业若有必要,可组织再次复试。

第六条 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环节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进行考生面试单科目成绩计算时,取其平均值。

三、复试实施

第七条 加强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规范考生在复试开始前的身份证明。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核查重点包括考生报名时的报名照片和本人的对照以及考生身份证件的核查,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等,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八条 外语能力测试 在面试过程中进行,包括口语交流、听力与阅读,题目由抽签决定。

第九条复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现场复试的专业,由学院自行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取消实际操作,考查内容将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单独计分。

第十条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判断能力、举止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人员分组与顺序由抽签决定,题目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

四、特别说明

第十一条 体检工作,考生拟录取后,相应的体检安排由校医院决定,具体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及时在学院网站、学校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学院的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和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 学院要提前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时告知全体考生,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提前做好模拟演练,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

第十四条 本方案由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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