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推荐教育部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11浏览次数:495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审批程序

  1.所有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高校的审查、推荐。

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四、推荐截止时间

  1.各推荐单位可于201171日后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进行网络推荐工作,我校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1815

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请于2011816报送至科研处科技科(材料装订要求见附件)。

3. 登录申报系统需要推荐号和校验码,我校申报教师可与科研处联系。

  五、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含直报项目)

  联 系人:谢友海

联系电话:3326211

 

附件: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科 研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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