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第一、第二、第三党总支,图书馆党总支、校医院党总支、后勤党委、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离退休职工党总支,校直各管理服务部门: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群众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校群组发〔2014〕6号,见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有关规定,管理服务部门领导班子群众评价“联评”工作拟于本周五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根据要求认真撰写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情况综合报告》,并于本周四(5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活动办邮箱hsdzzb@126.com,学校将于“联评”大会前一天发给参评人员进行公示。
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