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29浏览次数:3275
各单位教职工:
2015年7月已申请办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的人员(出生于1933年1月1日——1955年12月31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到申请地点(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银行卡。
计生办
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