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就业手续办理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本着一切方便毕业生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的影响,现将2020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即日起至5月26日,各学院(部)毕业班辅导员老师收集毕业生就业材料,并按要求在截止时间以前,报送至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校中心”),由工作人员统一录库,办理就业手续;
6月初,“校中心”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为我校2020届毕业生集中办理首批《就业报到证》;
6月5日—6月12日,暂时不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6月12日之后的就业手续办理,参见假期手续办理安排。
一、收集毕业生就业材料
1.签《就业协议书》就业的毕业生,请向辅导员老师提交签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的照片一份,或者邮寄原件。
2.签《劳动/聘用合同》就业的毕业生,请提交签好的复印件一份(邮寄或拍照)。合同空白处请注明:学院(部)、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用人单位名称(全称)、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单位邮箱、单位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
3.签《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就业的毕业生,请提交签好的复印件一份(邮寄或拍照)。合同空白处请注明:学生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学院(部)。
4.升学的毕业生,通过研究生复试,确定被录取的毕业生(本升硕、硕升博、出国留学),请向辅导员老师报送以下信息:录取院校(全称,切勿简写)、录取专业、院校所在地(省+市或直辖市+区)。
5.参军入伍的毕业生,请提交“入伍通知书”的复印件一份(邮寄或拍照)。
6.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请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一份(邮寄或拍照)。
7.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详见“六、关于2020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办理的有关说明”。
8.申请《就业报到证》派回原籍的毕业生,请提交《河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申请表》的复印件一份(邮寄或拍照)。
9.待就业的毕业生,请向辅导员老师说明待就业原因,包括: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参军入伍、拟升学、暂不就业、拟出国出境等。
注意事项:
1.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提交《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申请表》和农村教育硕士的毕业生可以打印《就业报到证》;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以及升学的毕业生没有《就业报到证》;待就业的毕业生,待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后方能办理《就业报到证》。
2.凡是需要拍照的就业材料,所有页面均需拍照清晰,然后打印,否者影响个人就业手续办理。
3.在此之前已经报送至“校中心”录库的已就业毕业生,同样需按照以上要求上交相关就业材料。
4.不同就业类型的毕业生,请分类建立文件夹,并在文件夹中以“姓名+学号”命名每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
5.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中午12:00前。
二、《就业协议书》签订说明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应符合以下要求,主要分为4个部分,即信息完整和签章完整。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请如实填写。
(1)应聘意见:本人自愿到……工作/就业。
2.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均为必填项,录库的重要指标,否则审核不通过,无法正常派遣、办理《就业报到证》。
(1)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天眼查”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
(2)单位隶属:XX省。
(3)用人单位邮箱:必填项。
(4)单位性质、行业和工作职位类别:如实勾选。
(5)档案接收(地址):请咨询用人单位后填写。
(6)用人单位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就业协议书》必须要有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辖市教育局、县、县级市教育局)。如某毕业生签约至郑州市某一中学,其上级主管部门是郑州市教育局,该学生就业协议书上须有郑州市教育局盖章,方能办理《就业报到证》。
签约单位为中央驻豫单位或省直单位,《就业协议书》上不需要“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但到省直事业单位就业的,需要有经省人社厅审批盖章的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省直事业单位进人审核卡。
3.备注:用于约定违约责任等条款。
4.填写注意事项:详见《就业协议书》第2页“签订协议书注意事项”。
三、发放和领取《就业报到证》
1.《就业报到证》办理后,通知各学院(部)毕业班辅导员统一到“校中心”领取。
2.认真清点《就业报到证》领取份数,并在《领取统计表》上签字确认。
3.领取结束后,请各学院(部)及时发放,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由毕业生本人在发放清单上,签字确认领取)。
4.领取《就业报到证》后,请毕业生尽快到档案所在单位进行报到,确认档案已到,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是建议时间,毕业生可在两年内到档案所在单位报到。
5.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各地市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报到时间为每年9月份以后,7-8月份为该单位接收档案高峰期,请提醒毕业生避开此时间。
四、假期手续办理安排
6月5日至8月31日为“省中心”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时间,原则上不对个人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由“校中心”统一办理。学生离校(6月12日)后至8月31日,“校中心”工作人员到“省中心”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
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各学院(部)于6月27日前,按照“收集毕业生就业材料”的工作要求,将相关就业材料报送至刘予辉处。7月初将《就业报到证》发放至各学院(部)。
第二次,各学院(部)于7月27日前,按照“收集毕业生就业材料”的工作要求,将相关就业材料报送至刘予辉处。8月初将《就业报到证》发放至各学院(部)。
第三次,各学院(部)于8月27日前,按照“收集毕业生就业材料”的工作要求,将相关就业材料报送至刘予辉处。9月初将《就业报到证》发放至各学院(部)。
8月31日以后,毕业生本人可关注“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者登陆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上自行办理《就业报到证》。
暑假期间,每周二为办理往届毕业生就业手续时间,内容包括:更换、补办《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报到证》等。
五、择业期内手续办理
2020届毕业生择业期为2年,择业期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择业期内,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的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个人向“校中心”提交符合要求的《就业协议书》,工作人员将就业信息录入系统后开具《介绍信》。
2.毕业生持《介绍信》到“省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蓝联”(本科生)、粉联(研究生)交用人单位报到,本科毕业生将“白联”交校档案馆办理学籍档案转递手续,研究生毕业生将“白联”交研究生学院办理学籍档案转递手续)。
3.办理和改派《就业报到证》,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
4.择业期满仍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由学校于2022年5月(具体时间根据省就业办安排)统一将报到证办回生源地, 师范生到省辖市教育局(南阳、开封、驻马店、鹿邑县、汝州市、兰考县、长垣县、新蔡县、滑县只能派遣到人社局),非师范生到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扩权县市或省直管县直接派遣,河南省重点扩权县市或省直管县为:巩义市、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汝州市、兰考县、长垣县、新蔡县、滑县),毕业生本人到“校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由校档案馆随转。
5.更换、补办《就业协议书》等手续请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服务指南办理。
六、关于2020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办理的有关说明
1.毕业生档案托管政策
(1)毕业生档案托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2)凡是将档案放在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包括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就业协议书》上必须有该地市企业等单位的盖章,即需在该地市就业,就业单位不限。
2.毕业生档案托管流程
(1)学生在该地市企业等单位就业,《就业协议书》盖用人单位章;
(2)学生拿盖好章的《就业协议书》与各地市人事代理机构(各地市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即各地市人事代理机构在学生所持的《就业协议书》上的上级主管部门位置签章;
(3)学生将签过章的《就业协议书》(邮寄或照片)交回辅导员处,辅导员老师按照“收集毕业生就业材料”的工作要求,报送至刘予辉处。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373-3329382 15037301162 联系人:刘予辉
如有相关政策或时间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请各学院(部)做好宣传,将各项工作及时通知每一位毕业生,并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