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
根据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师大党文〔2024〕74号)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科学高效运转、充分发挥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各议事协调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规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原则上须包括该议事协调机构的机构设置、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流程、议题执行及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2.请承担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工作的部门牵头起草本机构工作规则,经议事协调机构研究通过后报送。
二、报送方式
请于10月31日前,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电子版材料上传至OA系统“流程中心—党政综合事务—报送党政办材料”,经部门领导审批,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报送。
联系人:刘学杰 电话:3326157
党政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