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庚子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我们阔别已久。疫情给你们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当亲爱的你们重返校园,凌霄花再次爬满枝头,就已将与师大挥手告别。四年时光流逝,青春岁月辗转,你可还记得那年秋天我们相聚在师大,嗅着启智楼前怡人的桂花香,看着勤政楼前飞舞的银杏叶,共同开启了人生新篇章;你可还记得那年冬天我们相约在师大,一起期待着冬天的第一场雪;你可还记得那年春天我们相遇在师大,一起看着河畔柳树绿了两岸;你可还记得那年夏天我们相伴在师大,一起漫步在荷香清风的小道。母校有幸能够参与你们的青春,与你们共同沐浴阳光、学习成长。相逢一眼秋意浓,不舍离别花正红,在这个特殊的毕业季里,有些话母校想说给你们听:情系家国,奋勇担当,圆梦民族复兴。你所站立的地方,就是你的中国;你怎么样,中国便怎么样;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我们看到了师大青年的热忱付出,更感受到了新一代青年的使命担当。母校希望你们学在师大,心系国家,将志向放得更高一些,眼光放得更远一些,不管未来身处什么岗位,都能不改少年意气,不忘赤子初心,永葆家国情怀,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为民族复兴铺路架桥,为
    2020-06-05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安排,校文明办拟于6月5日至12日组织2020年第2季度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河南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参照考核标准,对本单位所属人员提出明确的补发、停发意见(样表见附件2)。请校纪委、稳定办、党委组织部、党委保卫部、人事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计生办、校工会、校爱卫会、社科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考评职能,按照任务分工,对应停发精神文明建设奖的教职工提出明确意见。各单位考核意见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请人事处提供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新进、调离、去世等人事变动信息。请后勤管理处提供2020年4-6月份在岗占地工人员信息。请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供2020年4-6月份出国、归国人员信息。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3.依照《管理办法》,对应该停发精神文明建设奖而本单位或相关考核部门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经核实后,停发单位党政正职或相关考核部门负责人1个月精神文明建设奖。4.全校教职工都有维护全国文明单位荣誉
    20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