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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教育局、直管县,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和全国、全省教师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和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为有效凝聚我省教师教育资源,积极探索“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的教师教育新模式,创新载体,发挥整体优势,提高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师教育内涵,促进我省基础教育持续均衡发展,省教育厅将推动成立河南省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一、联盟性质

联盟是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协调下,以省内举办教师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为主体,市、县教育局和相关中小学幼儿园共同参与,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教师教育协作共同体。联盟的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强各成员间的联合协作,实现教师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提升我省教师教育发展水平,搭建合作平台,创新教师教育模式,促进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有效沟通、对接和融合,推动我省教师教育治理体系建设,引领我省基础教育持续、均衡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二、组织机构

联盟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全体联盟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的职能是,研究审议联盟内部的重要事宜和重大决策,协调实施联盟工作计划,讨论制定(修订)联盟工作章程,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提出发展思路。联盟以省内相关高校、各地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幼儿园为成员单位。联盟下设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两个分支机构。

1、联盟指导委员会。它是联盟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召集联席会议,指导、协调及决定联盟的重大事宜,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联盟指导委员会主任拟由河南师范大学校长担任,名誉主任拟由省教育厅分管副厅长担任,副主任拟由各地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本科师范院校、省内承担有教师教育培养任务的本科高校的分管副校(院)长和师范专科学校、省内承担有教师教育培养任务的专科学校的校(院)长担任。联盟指导委员会委员拟由师范院校和省内承担有教师教育培养任务的高校的教务处长或承担“国培计划”协调管理任务的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直管县教育局局长以及各相关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担任。

2、联盟专家委员会。它是联盟的业务机构,由教师教育专家、学科教学专家、国培专家、信息技术专家、教育政策研究专家等组成,负责业务咨询和学术指导,并受委托对我省教师教育领域项目和事项进行督导评估等。联盟专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拟由各地市教育局和相关高校推荐本地区、本单位教育教学管理专家、教师教育专家、学科教学专家、信息技术专家、教育政策研究专家、国培专家、中原名师(或特级教师、河南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作为专家委员会候选人员和专家库成员。 联盟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拟设在河南师范大学,负责贯彻执行联盟的相关决议,维持联盟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在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开展相关的业务活动,为联盟单位做好服务工作,确保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联盟健康、高效、有序地运行。


三、有关事宜及要求

1、推荐人选。请各单位根据上述两个专业委员会人选组成条件,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征求本单位有关领导意见后,分别填写《拟推荐河南省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联盟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拟推荐河南省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及时反馈联盟筹备工作组。

2、征求联盟章程意见。为确保联盟健康、有序发展,形成共识,联盟筹备工作组认真研制了《河南省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联盟章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3),请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联盟筹备工作组。

3、征集联盟首届论坛相关论文和典型经验。联盟成立大会拟于9月初召开,届时需各联盟成员单位或专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提交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成果和工作经验,并在首届论坛上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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