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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中学“1+100”协作共同体加盟协议书

甲方:河南师范大学

乙方:

为了推进教师教育体系创新,推进基于大学-中学合作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开放互动的教师教育终身服务体系,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全面提高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担负起科教兴豫、人才强省的历史重任,为实现河南在中部地区崛起提供强大的师资支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相互平等、合作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务实高效、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建设河南师范大学-中学“‘1+100’协作共同体”(简称“1+100协作共同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合作的性质:“1+100协作共同体”是河南师范大学和省级示范性高中基于双方共同发展需要而建立的平等伙伴关系。

第二条双方合作的共同愿景: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创建具有“大学中学联手”、“培养培训一体”、“职前职后贯通”、“理论实践互动”、“学习研究结合”、“师生共同发展”的大学-中学教师教育合作互动机制,形成“在教学中学习”、“在教学中反思”、“在实践中发展”、“在实践中合作”、“在合作中研究”、“在研究中工作”的教师专业发展模式,实现我省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

第三条双方合作内容:教师教育的职前培养(师范生和教育硕士培养)、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基础教育研究与服务,师范大学优质生源提供、师范生就业促进等。逐步形成大学教育专家与中学教师“有效整合、共同研究、共同分享、共同发展”的有效机制。

第四条“1+100协作共同体”建设总体思路:以教师专业成长为切入点。一方面,促进教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顺利衔接,强调中学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场所,应当具有使教师获得持续有效的专业化发展的功能,通过多种形式激发教师不断提高内驱力,引导教师逐步形成教育、教学、研究、学习、服务合一的专业发展方式,在促进学生发展的同时实现教师自我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在“1+100协作共同体”中角色持续互动,将外部的改革政策和学校自身的变革计划有机融合,把学校系统引入一个持续、开放、互动、协作、参与的变革框架中,在整合教师发展和学校发展的基础上,促进教师教育与学校的共同提升。

第五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将乙方作为“1+100协作共同体”成员,作为河南师范大学生源、教师教育改革研究、学生实习和就业基地,授予乙方“河南师范大学‘1+100’协作共同体学校”牌匾。

2、甲方采用混合编队或集中编队的方式,向乙方派遣实习生进行教育实习(含顶岗实习),具体学科及人数双方在实习开始前另行协商确定,同时,甲方根据实习生的专业情况,配备相关的实习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实习工作协调、管理、指导等工作。

3、甲方从接收教育硕士顶岗实习的乙方中学内,聘请具有中教高级职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管理干部作为甲方兼职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教师教育、就业指导兼职教师,颁发聘用证书。主要职能是应甲方要求不定期开设示范课、专题讲座、承担学科教学论部分课程内容的教学任务、指导教育实习与实践、指导毕业论文、指导教育硕士、共同研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等。有关聘任条件、程序、报酬另行规定。

4、甲方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或指导教育实习之际或乙方要求,选派教师到乙方进行短期工作。主要职能是:为师生开设专题讲座、培训教师、指导教师开展教学与研究、合作开展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帮助教师申报课题、设立或分派子课题、指导校本课程资源开发和校本培训、指导基础教学资源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管理与建设,帮助解决涉及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中的相关问题等。甲方负责督促选派教师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好开展工作的前期准备,并与乙方开展深入的沟通,做好工作计划

5、甲方为乙方设立“教授论坛”,根据甲方工作计划或乙方要求,选派知名教授到乙方作专题讲座。

6、甲方向乙方师生开放部分优质教学资源,如:网络资源等,乙方可组织师生利用甲方教学资源开展相关教学与研究。

7、乙方教师可到甲方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并享受同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费的半价优惠,达到学分要求由甲方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若要申请硕士学位,按国家和学校的规定办理。

8、甲方组织召开一年一次的协作共同体论坛,根据情况确定论坛主题(如:“中学校长论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论坛”、“校本培训与教师专业发展论坛”、“学校管理与特色发展论坛”等)。搭建共同体成员探讨教育改革发展、交流合作经验与体会,展示合作成果的平台,并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共同体成员参加教学观摩、教学研讨、公开示范教学等活动。

9、乙方教师和管理工作者报考甲方教育硕士研究生,在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0、甲方对乙方学校符合国家教育部及我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并通过我校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标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推免保送给予优先考虑录取。

11、甲方在每年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期间,组织宣传组去乙方开展志愿填报技巧、当年招生政策解读等相关讲座或寄送招生宣传材料。

12、甲方在每年春、秋两季择时组织“校园开放日”活动,届时邀请乙方的老师、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来我校参观、访问。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同意作为“1+100协作共同体”成员,作为河南师范大学生源、教师教育改革研究、学生实习和就业基地。

2、乙方免费安排甲方实习生进行教育(顶岗)实习、担任班主任工作、参与乙方学校除选举及有特殊规定外的各项活动,给实习生提供真实的教学情境,免费为实习生安排住宿,本科实习生周课时不低于6节,教育硕士研究生讲授课时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根据实习生的学科等情况指定优秀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采用传帮带的方式指导实习。并与甲方派遣的指导教师做好沟通、协调以及相关协作工作。制定相关制度激励督促教师认真开展实习指导工作,把指导实习作为教师的一项工作职能。

4、乙方为甲方指导教师和实习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住宿条件、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提供卫生可靠的用餐条件和环境。

5、乙方推荐优秀教师作为甲方兼职教师人选,协助甲方做好选聘工作,支持获聘教师到甲方开展工作,并为其到甲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6、乙方要做好甲方选派到乙方工作教师的工作安排和接待工作。事先要进行充分沟通,全面掌握教师的工作任务、目标、意图,根据沟通情况做好前期准备,做好工作计划安排。鼓励和支持学校师生与甲方教师共同合作完成相关任务。

7、乙方积极参加一年一度的协作共同体论坛或不定期的讲座、学生指导、教学研讨和观摩等教学活动,并努力创造条件承办或合作承办会议。

8、乙方在招聘教师时,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

9、乙方为甲方到乙方组织的高招调研、招生讲座和宣传提供必要的场地和工作便利。

10、乙方鼓励本校优秀考生报考河南师范大学。

11、乙方在每年高考前后2个月内,在校内布告栏中张贴河南师范大学的招生简章,并散发河南师范大学寄送的相关招生宣传材料。

第六条 合作经费

本着受益方承担的原则,可由双方在实施前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基本框架:

1、甲方负责甲方派遣的指导教师的交通费、工作报酬。

2、甲方负责向乙方受聘教师支付来往甲方工作的交通费和工作报酬。工作报酬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选聘的甲方教师在乙方工作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工作报酬和为乙方提供服务的费用。具体报酬计算按乙方规定或由双方另行协议。

4、乙方负责向甲方顶岗实习生支付部分生活补贴。具体标准另行协商。

第七条 组织领导

为保障“1+100协作共同体”建设计划有序开展,加盟各方同意共同推荐相关领导组成“1+100协作共同体”建设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挂靠河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具体负责策划、协调、指导协作共同体建设相关事宜。

第八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协议有效期五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河南师范大学             乙 方:

 (盖章)                              (盖章)

负 责 人: (签字)         负 责 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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