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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28浏览次数:5702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

(一)复试形式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

20243月29-331日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29上午8:00-下午18:00考生报到,报到地点:外国语学院二楼A209办公室。329晚上18:30-20:30为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30日331日为各专业面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20%按照学校复试要求,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在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精准划定了专业分数线(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50200

外国语语言文学

55

55

83

83

365

050203

法语语言文学

55

55

83

83

365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55

55

83

83

365

055101

英语笔译

55

55

83

83

365

055105

日语笔译

55

55

83

83

365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51

51

77

77

368

(二)分专业计划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含推免)

050200

外国语语言文学

12

050203

法语语言文学

1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2

055101

英语笔译

28(含推免1人)

055105

日语笔译

6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全日制

91(含推免14)

学科教学(英语)非全日制

40

(三)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见附件1),请考生自行查询,我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四)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3月29日上午8点前准备下方所列的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考生出示原件,以备核查。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下列材料中,1-6项所有考生均需提交;7-10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以备初步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研究生院网站2023年10月13日公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诚信复试承诺书

6.政审表。

补充材料:

7.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9.专家推荐信;

10.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等。

    1.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采取口语听力测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单独打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各专业按照《2024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内容组织专业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科目为《2024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已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成绩以百分计。加试属于资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综合面试

专业知识面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复试小组应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 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二)成绩构成

1.综合成绩的构成

考生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 + 复试总成绩×40%

2.复试总成绩中各项占比

分类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占比(%)

外国语

复试

专业

测试

专业技

能测试

综合

面试

思想政

治理论

合计

学术学位

1.外国语言文学

2.日语语言文学

3.法语语言文学

20

20

 

60

 

100

专业学位

1.学科教学(英语)

20

20

20

40

 

100

2.英语笔译

20

20

20

40

 

100

3.日语笔译

20

20

20

40

 

100

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复试*占比+专业测试*占比+专业技能测试*占比+综合面试*占比

以上各科目成绩、复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调剂

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六、拟录取

(一)录取规则

我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专业和学习方式,依据综合成绩和实际剩余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上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张榜公布。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专业课单科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5.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特别说明:

1.调剂的考生,必须由接收调剂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过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测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2.我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手续办理

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调档、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三)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到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拟录取考生于5月20日前提供近期(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入学资格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公示

我院各专业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初步结果将在报到处公示栏中分别公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公示样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姓名

考生编号

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综合成绩

备注

 

 

 

 

 

 

 

 

 

 

 

 

 

 

 

 

说明:加分照顾及专项计划已在备注中说明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肖俊林

联系电话:0373-3329306

电子邮箱:191364973@qq.com

九、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373-3329306

学校申诉渠道:0373-3329034(研究生院)、

0373-3328280(纪委)

 

 


河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3月26日


附件1:外国语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复试名单(含加分、退役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