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依据《河南师范大学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河南师范大学科学基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与中期检查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总体要求 基金项目支持我校广大科研人员立足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瞄准科学研究前沿,开展原创性探索研究。基金项目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民族宗教政策。 (二)项目类别 1.青年教师创新项目。主要支持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等领域开展自由选题的探索性研究,保持科研工作的持续开展,着力培育一批有望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国家级项目的青年拔尖人才。 2.优秀青年创新项目。主要支持具有较好科研基础的优秀青年教师开展前瞻性自主创新研究,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着力培育一批有望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项目的青年杰出人才。 3.优秀科研团队项目。主要支持有潜力的科研团队围绕学科前沿开展前瞻性探索性研究,着力培育一批有望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高层次国家级项目的学术团队。 其中优秀科研团队项目、优秀青年创新项目设立方向性选题。对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有潜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有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 2.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 3.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究; 4.国家安全研究,边疆史、边海防史等冷门绝学研究; 5.重大历史问题研究; 6.文理工等交叉学科领域研究; 7.教育学、艺术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三)申请条件 1.青年教师创新项目申请人申请次年1月1日男性须未满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青年创新项目申请人申请次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科研团队项目申请人申请次年1月1日未满57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青年教师创新项目申请人当年(2025年,下同)须申请过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含单列学科),且目前没有在研学校科研经费和省部级以上项目的经费支持;申请优秀青年创新项目申请人近两年(2024年、2025年,下同)需申请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含单列学科);申请优秀科研团队项目申请人近两年需申请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高层次国家级项目。 3.申请人主持的校级科研项目已结题,且无结余经费。 (四)资助额度与数量 1.社会科学类青年教师创新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优秀青年创新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优秀科研团队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根据学校政策,项目经费按年度拨付。 2.青年教师创新项目和优秀青年创新项目申请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 3.为确保基金项目质量,根据当年各类基金申报数合理调整资助比例,确定各类项目资助数量。其中,优秀青年创新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已主持完成过国家级项目的申请人;优秀科研团队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推荐的选题入选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指南的申请人。 (五)申报及结项要求 1.申请人须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请材料必须真实、齐全,研究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申请青年教师创新项目的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当年未获资助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申请书;申请优秀青年创新项目的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近两年未获资助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申请优秀科研团队项目的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近两年未获资助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高层次项目申请书。 2.基金项目的申请每年集中受理1次,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年。 3.项目负责人在获得资助的第二年年终须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报告》(简称《项目中期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由所在二级单位考核并签署意见,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4.结项要求 青年教师创新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应完成以下目标任务之一: (1)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以上项目; (2)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质量学术论文3篇以上(社会科学类须为CSSCI来源期刊);或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顶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优秀青年创新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应完成以下目标任务之一: (1)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及以上项目; (2)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质量学术论文5篇以上(社会科学类须为CSSCI来源期刊);或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顶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优秀科研团队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应完成以下目标任务之一: (1)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以上项目; (2)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质量学术论文5篇以上(社会科学类须为CSSCI来源期刊);或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顶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一级学科排名第一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1项; (4)其他具有突出贡献的国家级标志性成果。 二、项目中期检查 2024年度立项课题需要对课题研究进展、研究成果、下一步研究计划等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2024年度河南师范大学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评估表》2份(附件3)和汇总表1份(附件4)。评估表需课题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此次申请结项的课题不再参加中期检查。 三、课题结项 2024年度立项课题需要对课题研究进展、研究成果、后期打算等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2024年度河南师范大学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鉴定表》2份(附件5)和汇总表1份(附件6)。评估表需课题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此次申请结项的课题不再参加中期检查。 河南师范大学科学基金立项科研项目于研究期内随时进行结项工作,课题组可以在研究周期内根据课题进展情况自主选择结项时间。 四、材料报送 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将纸质材料于11月19日中午12:00之前交至致远楼502,汇总表单位签字盖章(其中申请汇总表需要学院排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c@htu.edu.cn,邮件名称命名为“校科学基金+学院(部)名称”,内部材料电子版请分类汇总。 申报材料包括: (1)《2025年度河南师范大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5份; (2)《2025年度河南师范大学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排序)(附件2)一份; (3)申报人研究思路及前期成果支撑材料一份。 中期检查材料包括: (1)《2024年度河南师范大学科学基金中期检查评估表》(附件3),一式2份; (2)《2024年度河南师范大学科学基金中期检查评估汇总表》(附件4)一份。 结项材料包括: (1)《2024年度河南师范大学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鉴定表》(附件5),一式2份; (2)《2024年度河南师范大学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鉴定汇总表》(附件6)一份; (3)结项证明材料一份。
联系人:陶宁 电 话:3328058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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