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第一轮)

发布者:刘敏发布时间:2024-01-22浏览次数:47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学、公正、有效的博士招生选拔机制,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师大研〔2023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环境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环境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 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考核过程的具体实施。

2. 成立由主管副院长、研究生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成员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3. 成立由招生导师、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组成的“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考生的综合考核。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 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 具有较高外语水平,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

4. 报考类别应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5. 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CET-4 425分;或IELTS 6.0;或TOEFL 90;或GRE300;或MAT650;或TEM460分;或TEM860分;或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SCI二区及以上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或除导师外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至少一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报名时间:2024122日至222日。

(二)材料提交

考生须同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纸质版报名材料须寄送或送达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区实训楼1410),电子版材料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s://zhaosheng.eol.cn/10476/doctor/user/index上传提交(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或火狐浏览器(FireFox)访问),所有材料均以pdf格式上传系统。

材料提交时间:20240226日至20240310日。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对照下表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因考生报名材料提供不及时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东路46,河南师范大学东校区实训楼1410(投寄材料请选择中国邮政EMS)张老师收,联系电话:0373-3325971,邮编:45300

1考生需寄送纸质报考材料清单(申请-考核)

(系统上传时有相应栏目的请在相应栏目上传,没有相应栏目的请在“补充材料”内上传。)

序号

材料名称

 

1

河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考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照片、导师意见及签名等表中信息均需填写完整)。

2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网上申请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盖章,本表不留空白。本人自述手写、机打、另附页均可。考生(申请人)签名,请手写个人姓名。

3

专家推荐书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专业技术职务”为必填项,行政职务可作为选填项。

4

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请按要求提供正反两面清晰版。

5

各级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请考生按照从高到低、先学位后学历的顺序,将各级学位、学历证书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学信网的学历证明、学位网的学位证明拥有同等效力,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若为国(境)以外地区获得学历学位人员,请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

考生体检表(或体检合格证明)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三个月内)体检表(合格证明)

7

招生单位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详见本文“二、申请条件”相关要求

8

招生单位要求的科研成果(论文、项目等)材料复印件

详见本文“二、申请条件”相关要求

9

考生个人陈述书

相关学术背景、研究计划等(不少于3000字)。

10

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需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

11

硕士学位论文

往届生系统上传时若全文上传有困难可仅上传摘要、结论与展望、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部分;应届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12

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

相关栏目必须签字盖章

13

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注:如发现材料不实或不全,将取消报考资格;相关复印件材料不再退回。

四、资格审核

环境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申请条件审核考生的申请资格,确定考生能否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资格审核工作将在材料寄送截止后一周内完成,届时在河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官网公布审核结果,并将结果通知考生。

五、综合考核

1. 综合考核内容与方式

环境学院对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进行公示,进入综合考核。学院依据《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师大研〔202316号)“第七条综合考核”内容及学院考核细则进行,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内容: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以百分计。

面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及运用能力、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和专业综合面试,共四项内容。

面试成绩=外语水平及运用能力×20%+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20%+专业综合面试×60%

说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有两位考核小组成员评为不合格,则考生考核成绩为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录取。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对外语水平及运用能力、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和专业综合面试三项考核内容按百分制实名评分,各成员对分项考核内容评分的平均分数(保留一位小数)为该分项成绩,最终面试成绩为三部分分项成绩按权重相加的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 综合考核成绩构成

综合考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其中任一科目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两者按权重相加的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为最终考核排名依据。

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排序规则:按照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

3.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结合学校学院工作部署,另行通知。

六、拟录取

环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师大研〔202316号)等文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组织形式调查。考生如果对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师大研〔202316号)。

八、联系方式

寄件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东校区实训楼1410办公室

邮政编码:453007

联系电话:0373-3325971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hsdhjxyyjs@163.com

 河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2024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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