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遴选运输服务、印刷服务资格供应商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30浏览次数:2816

为提升学校各单位的运输服务、印刷服务质量,降低采购和运营安全风险,根据《河南师范大学运输服务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河南师范大学印刷服务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公开遴选河南师范大学运输服务、印刷服务项目的资格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运输服务项目资格供应商遴选

1.服务范围:

运输服务供应商的服务范围为河南师范大学各单位(教学、科研及职能管理单位等)的公务用车、迎新用车、大型活动用车、教学科研活动用车以及丧葬用车提供保障和服务。

2.入围资格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入运营车辆具备合格年检标志;投入运营车辆具备国家强制的保险和乘客投保座位险;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驾驶员具备驾驶证明和健康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

620201月份以来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注:营业执照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证明;营业执照为个体的提供个人所得税或增值税证明);

720201月份以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二、印刷服务项目资格供应商

1.服务范围:

印刷服务供应商的服务范围为文件印刷、文稿纸(文头)印刷、信笺、便笺、记账凭证、介绍信、试卷、档案袋、各类表格、特种单据(含医疗系统及其他系统非发票性质的各种单据)、名片、会议代表证、信封、图书、作业本、备课本、非财政监制票据、无炭复印单据、档案封皮、彩色单页、塑料印制品、条幅、喷绘、责任书、目标任务书、光荣册封面等供应和服务。

2.入围资格条件如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20201月份以来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注:营业执照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证明;营业执照为个体的提供个人所得税或增值税证明);

620201月份以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遴选方式

由学校评标小组进行评审,对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分别纳入我校的运输服务、印刷服务资格供应商库,每年由学校组织对资格供应商的服务能力进行考核。

四、报名程序

1.校内各单位可推荐1-2家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遴选活动。请各单位填写《服务类项目资格供应商推(自)荐表》(详见附件),25日前将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各单位要对相关企业资格进行预审,并通知具备资质的企业,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发送到指定邮箱。

2.符合入围资格的企业也可自行报名,填写《服务类项目资格供应商推(自)荐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推(自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PDF扫描件,请于202125日下午18点前,上传至hqxm3325021@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3325021  3326822    

附件:服务类项目资格供应商推(自)荐表.docx

 

  

                              运输合格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
印刷合格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

                                     20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