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细则

时间:2022-03-26浏览:2214设置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名单见附件1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充分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科学、高效组织复试工作。

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产生,负责进行考生的面试工作,并做好复试全程音频和视频留存备查。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含)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在国家复试线的基础上,精准划定了专业分数线,所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均不允许考生破格复试。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扣除推荐免试人数)的1.2倍,个别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提高。我院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原则上复试分数线相同。

考生登录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我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复试时间: 2022326-331日为第一批考生复试时间。在此期间,各学科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并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四、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书面申请与符合加分政策的支撑材料,相关材料需原件扫描并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并以“JF2022+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hnsfdxyzb@163.com。研究生院打印申请,审核并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后,与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同转交我院,同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结果。


五、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接受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中,1-4项所有考生均需提交;5-8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材料列表如下:

必须材料清单: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研究生院网站2021104日公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下列次序,将材料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5.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7.专家推荐信;

8.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相关要求:

1.学院于复试前对考生的上述材料进行核查。

2.资格审查时需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等信息。

3.经核查后的考生信息将统一上报教育部。一经上报,信息不得改动。

4.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5.复试过程中每场考试均须安排专人对考生身份进行查验。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届生需同时出示学生证”等材料,以备核验。

6.因疫情防控,今年我校各类考生均仍采用线上复试方式,为全面考察考生的日常表现和综合素质能力,对全日制考生进行过往表现考核,考核成绩直接增加到综合面试成绩。过往表现计分办法如下表:


项目

计分

备注

获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创新创业项目奖励(根据获奖等级计分)

8-10

总分不超过20分,同一项目计分就高不就低

获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创新创业项目奖励(根据获奖等级计分)

3-7

论文、作品入选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5

发表科研论文(根据期刊层次、署名顺序计分)

2-7/

授权发明专利(根据署名顺序计分)

2-4/

获得国家奖学金

5


全日制考生过往表现考核有关支撑材料请务必于复试前发送本学科专业面试小组复试秘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生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录取报到时将审验上述材料原件,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和方式

下面1-3三类考试中,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如下:

1.外国语,必须包含听力和口语,也可以包含专业外语。

2.专业课考试

3.综合面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工作业绩考核(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复试的方式。具体详见附件2

招生学科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成绩构成

1.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 + 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中各项所占百分比

分类

专业类别

考试科目占比

外国语

复试

专业

复试

专业技

能测试

综合

面试

合计

学术学位

1.化学

2.药物化学

3.应用化学

4.课程与教学论

20

20


60

100

专业学位

1.材料与化工

20

20

20

40

100

2.生物与药物

20

20

20

40

100

3.学科教学(化学)

20

20

20

40

100


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最高5分),加入综合面试成绩。全日制考生过往表现考核成绩(最高20分),加入综合面试成绩。


七、调剂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河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的规定。

2.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接收调剂生。

3.调剂结束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将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逾期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多余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再次分配。

4.初试成绩符合要求但达不到我院复试条件或复试后未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5.考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等内容中,任何一项有不同即视为调剂。

6.所有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7.原则上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调剂到我院。已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可调剂到我院。

调剂复试资格的优先顺序为: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统考科目相同门数、考试科目相似门数。相同优先级的按总分排序。


八、待录取

学院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同一专业内区分初试科目组,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低于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基本复试分数线(国家线)15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我院按一级学科招生,复试以二级学科专业组进行。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我院计算汇总后,按上述方法计算总成绩(百分制),张榜公布,根据拟录取规定按照招生简章中相同、相近研究方向为优先顺序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次拟录取。

特别说明:

1.我院化学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方便后期专业化培养,复试以二级学科为单位进行,所有进入化学专业复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参加复试的二级学科。(具体事宜详见化学化工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

2.同一个二级学科专业面试小组在不同场次的面试教师相同。

3.我院化学专业不同研究方向的考生以个人选报二级学科专业为复试分组依据,由相应复试专业面试小组进行独立场次的线上复试。二级学科面试小组对化学专业内相近研究方向的考生在“专业课考试”复试环节中增加相应科目组所需专业知识的考察。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在二级学科专业内按照招生简章中相同、相近研究方向为优先顺序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次拟录取。  

4.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课考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5.学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6.录取时需确定毕业去向(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师计划录取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限于部分专业学位(详见招生简章)。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到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2022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需缴纳学费,学费按招生简章上发布的标准执行。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其他奖学金按有关管理办法(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师大研〔20205号)执行。


九、本办法由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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