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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高校建设2019年度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9发布人:贺品瑜浏览次数:868

各相关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通知,为进一步发挥高校创新资源优势,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高技〔201935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10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进行建设(新能源和网联汽车、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尼龙新材料、环保装备和服务、智能装备、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汽车电子、智能传感器、新一代人工智能、5G,具体领域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除了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2.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

3.创新平台总人数不低于4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20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三、具体要求

1.材料编制:依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提纲见附件2),并填写《河南省2019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附件3)。因申请高校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编制材料时务必实事求是,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申报单位将《真实性声明》(附件4)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

2.材料报送:各单位于2019617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Word格式)、申报情况表(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至文渊楼303室。

3.其他事项: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请组建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3个,届时如果申报数量超过3个将进行校内遴选,前3名推荐报送。

联系人:魏然    联系电话:3329226

  

    附件:附件1:2019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重点领域.doc

   附件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doc

   附件3:河南省2019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xls

   附件4:真实性声明.doc

   附件5: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pdf

  

科技处

201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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