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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年度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5 浏览量:664


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社会作用和教育功能,根据省市2024年度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定于20244月份开始进行2022—2023年度综合材料移交工作,请各单位基层档案员按要求及附表划分的时间段作好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学校各职能部门2022—2023年度所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各单位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请参照《河南师范大学档案实体分类办法》(附件1注:更名及新增单位请参照相关范围报送)。

二、归档要求

1.各部门领导要引起重视,抓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认真审查归档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防止漏归,严把质量关。同时为了便于档案收集工作,请各部门认真填写并上报一名基层档案员(附件2

2.凡是已经产生的文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办部门负责归档,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有关材料。

3.移交档案材料时必须填写《文件移交目录》(附件3与《归档文件电子目录》(附件4,交接双方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双方各留存备查。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原则上复印件不得归档。本部门形成的归档材料需要备注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5.归档时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要同步归档。并报送《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附件5)。


联系人:曾飞舟   电话:3326164  地址:东区实训楼一楼106A

联系人:郭雯婧 3328229  地址:图档中心北楼118

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

2024325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档案实体分类办法.doc

附件2:档案工作主要领导、基层档案员名单.doc

附件3:文件移交目录.doc

附件4:归档文件电子目录.xlsx

附件5: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docx

附件6:报送档案时间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