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上半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8-27   浏览次数: 316

各位教育硕士: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07年上半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请条件:学位申请者须通过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导师同意推荐,并经学院审查同意后,方可提出学位申请。

二、学位论文撰写和打印

学位论文依照《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200612月新修订,见研究生处网页)的要求编排和印制学位论文。

论文封面、摘要封面、扉页、独创声明均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

为规范论文的格式,统一到“学校后勤集团印务中心”制作学位论文封面,装订和裁切学位论文。

由研究生处统一外审的论文上应没有论文作者及导师的信息,“致谢”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不装订在论文中。

三、论文评阅

教育硕士:评阅人3名,为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是我校之外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之外的专家,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四、论文抽查

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外审一份,学院再安排评审二份。

由研究生处统一外审的论文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研究生处,如未按期提交参加外审,将不准参加论文答辩。

五、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各学科专业提名,需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研究生处,经研究生处和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学院应于答辩前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交到研究生处,经审核合格,方可领取答辩选票、进行答辩。

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院聘请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参加,一般由五人组成,设主席一人,其中至少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应优先聘请在基础教育研究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中学高级教师参加。导师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不得担任主席。

答辩委员会应设秘书一人,协助组织答辩工作,负责记录,整理答辩材料,填写有关表格等事宜。

答辩一律在校内进行,答辩前须向全校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等。

学院应在答辩前两周将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审阅。

六、工作流程:见附件12

七、组织工作

学位授予工作是一项极其严密、有序的工作,各有关学院应加强领导,并严格按照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八、其它

1、欠费的研究生应于答辩前将学费结清,否则,将不允许参加答辩。

2、本通知中的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可从研究生处网页中下载。

 

附件:12007年上半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2、学位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3、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材料清单

            研究生处

         二OO七年三月九日


附件1

2007年上半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工作时间

工作程序

工 作 要 求

责任人

备 注

412到学院办公室交论文和填写材料

学位申请

1、学院到研究生处领取答辩及学位授予的表格和材料;

2、学位申请人到学院领取相关表格和材料;

3、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硕士学位申请书》一份。

研究生秘书

学位申请人

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

学位申请预审

1、学院根据研究生学籍变动信息及培养方案执行情况,预审本学期申请学位人员材料:

·硕士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申请书(包括所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

2、学院填写《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向研究生处提交《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学位申请人导师

研究生秘书

学院负责人

 

420

学位论文送审

1、学位申请人向学院上交已定稿的学位论文三本。

2、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外审一份,学院还需聘请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论文。

3由研究生处统一外审的论文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研究生处,如未按期提交参加外审,将不准参加论文答辩。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秘书

分管院长

研究生处

评阅人应为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525

答辩申请及审批

1、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为5人),涉及材料如下:

·硕士学位申请书

·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2、学院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一式两份)交研究生处,经审核合格后,领取答辩表决票。

学位申请人导师

分管院长

教研室主任

分委员会主席

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处

答辩委员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应优先聘请基础教育研究方面的专家参加。导师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不得担任主席。

615

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答辩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硕士学位申请书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分管院长

教研室主任

答辩秘书

学院应于答辩前两周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618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由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硕士学位申请书

·分委员会授予审核报告书

·附件1-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附件2-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汇总表

分委员会主席

分委员会秘书

研究生秘书

 

上报分委员会表决结果

上交申请人学位材料

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材料:

·分委员会授予审核报告书(一份)

·附件1-分委员会会议记录(一份)

·附件2-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汇总表(一份)

·申请人学位材料(按材料清单要求)

·授予硕士学位人员数据库

研究生秘书

学位申请人

分委员会应将全日制硕士和教育硕士授予学位情况放在一起讨论

621

准备上会材料

研究生处对各院系上交的材料进行检查、汇总,准备校学位评定会议材料

研究生处

 

627

前后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授予或暂缓授予硕士学位名单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71020

证书及档案发放

凭离校手续单和研究生证到研究生处领取学位证和学位档案。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处

具体通知另发

 

河南师范大学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申请人类别:                    

院(系、所)名称:                             (公章)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填表日期:           

序号

学 号

(或申请编号)

姓 名

专 业

导师

论文题目

总学分

申请学位

学科门类

备注

 

 

 

 

 

 

 

 

 

 

 

 

 

 

 

 

 

 

 

 

 

 

 

 

 

 

 

 

 

 

 

 

 

 

 

 

 

 

 

 

 

 

 

 

 

 

 

 

 

 

 

 

 

 

 

 

 

 

 

 

 

 

 

 

 

 

 

 

 

 

 

 

 

 

 

 

 

 

 

 

 

 

 

 

 

 

 

 

 

 

 注:①不同类别的申请人应分页填写;②申请人类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③应严格按专业、学号的顺序填写,非当年申请学位和转专业人员放在相应专业的最后;④此表需提交打印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附件3

河南师范大学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材料清单

 

编号

     

份 数

 

1.   

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1

□为答辩委员数。每位答辩委员一张,应将表决票订在一起。

2.   

授予硕士学位人员信息卡

1×1

 

3.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2

每位评阅人的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不含研究生处统一外审的论文评阅意见书。(□为评阅人数)

4.   

硕士学位申请书

1×2

 

5.   

学籍表

1×2

两份皆为原件。

6.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

1×2

答辩前已交研究生处,不用重复提交。

7.   

学位论文的印刷本(最后稿)

1×3

应和提交的电子文档完全一致。

 

学位论文和论文摘要的印刷本应按学号顺序分专业打捆报送。

8.   

论文摘要的印刷本 [最后稿,2000字左右,按摘要封面(A4打印纸封面)、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从中文摘要开始用罗马数字编排页码]

1×1

9.   

学位论文和单独论文摘要(2000字左右)的电子文档

 

由学院进行审查、汇总,在答辩结束后集中报研究生处。

10.     

一寸免冠近期彩照

1×2

由学院集中送交。为办证照片,不包含所有表格上的照片

注:编号为1-4的材料按表中所列顺序排放夹在学籍表中,然后将每人的材料严格按学号专业排序。材料如为一式两份,均可复印(严格按原表规格复印),应把原件复印后再在原件和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贴照片。每人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分成两套,答辩表决票和信息卡放在原件中。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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