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掌握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整体状况,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对高年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
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
(2026级新生另行安排,不参加本次普查。)
二、普查方式
由各院(部)统一组织实施,学生通过手机端在线完成心理健康测评问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三、普查时间
10月14日至10月19日。
四、普查内容
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和心理健康相关评估量表。
五、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压实责任。各院(部)要充分认识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一名专职辅导员全程负责本院(部)的组织与协调,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周密组织,规范实施。各院(部)应做好宣传动员,向学生说明普查目的与流程,严格遵守心理测评的相关规范与伦理要求。建议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组织集中施测,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认真完成,保障数据的真实有效。
3.强化引导,确保安全。普查期间,各院(部)要引导学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网络安全,自觉遵守平台使用规则,严禁任何干扰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
普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负责老师汇总后与党委学工部联系。
联系人:程文娟 电话:3323781
党委学工部
2026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