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为展示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提高新闻宣传工作在师生中的影响力,增强师生的参与性,依照《河南师范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评选2021年度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新闻宣传工作做到单位领导重视,有工作制度和工作队伍保障,积极做好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主题宣传。2.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送本单位新闻宣传信息,稿件质量好,投稿率和采用率高。3.具有对外新闻宣传意识,不断创新工作,单位工作和成绩在国家和省市级媒体上出镜率和显示度高。4.重视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单位网站、新媒体等宣传阵地内容及时更新,建设与维护良好,新媒体有一定的影响力。(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学习新闻理论,锻炼业务技能,捕捉、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突出。2.作品质量高,有一定的采用率。本年度在地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发表有正面报道学校的新闻精件(含音像类),或在学校网站、校报、广播站、电视台等发稿5 篇以上。3.新媒体作品产生影响力
2022-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