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结项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结项工作要求和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对我校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我校2013、2014年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资助项目(以教育厅公布名单为准),具体名单见附件1表1。 2、尚没有提交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项目任务书(附件3)的,须提交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备案,具体名单见附件1表2。 二、结项要求 1、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立项后,原则上要按照申报的研究方向积极开展拓展性研究。因特殊情况需要对研究方向、项目名称、研究计划、最终成果形式、结项时间或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提交变更申请书,详细说明变更理由,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教育厅审批、备案。 2、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研究期满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资助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3、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申请结项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项; (4)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 三、报送材料 1、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一式5份; 2、优秀学者项目任务书(附件3)1份(以提交给教育厅备案的任务书为准),尚没有提交项目任务书的,此次一并提交; 3、相关成果原件(现场审核退回)和复印件(装订成册)1份; 4、如研究方向、项目名称、研究计划、最终成果形式、结项时间或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提交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1份(附件4); 5、结项审批书、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审批表及其他相关电子版发送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徐新豪OA便签。 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优秀学者资助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结项材料和备案材料,并于 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到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徐新豪 电话:3328679
附件1:我校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资助项目2017年结项名单.docx 附件2: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研究资助项目结项审批书.docx 附件3: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者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docx 附件4: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docx
社会科学处 2017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