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1-25浏览:60080设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师大研〔202113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请各有关学院(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工作流程(附件2),认真做好我校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各项工作。

(一)申请学位条件

学位申请人须通过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学位课程须75()以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还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发表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按学院要求,博士研究生按学校要求及学院补充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博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博士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原则上前3个月向学科点提出预答辩申请,预答辩必须在正式答辩前2个月完成。预答辩结束后,博士研究生根据预答辩意见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

(二)答辩资格审查

各类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除外)必须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个人管理”、“培养管理”、“科研管理”、“毕业与学位”4个栏目中相关信息的填写及核对,并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博士需提交预答辩申请)、核对学位数据、提交学位申请等。学院相关负责人及导师也须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对各自负责的内容进行审核。如学生没有填写相关内容或学院负责人及导师没有及时审核,将会影响学生的正常答辩及毕业。

学院组织专人结合培养方案对申请人的课程考试、必修环节、学分、科研成果、交费及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等进行审查,同时,检查申请人的考试(考查)试卷和课程论文等材料是否齐全(留学院存档),审查完毕后将《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

学术型研究生有些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类别并不一定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对应的学科门类一致,而应和录取时的学科专业代码对应。授予学位的类别严格按研究生录取当年招生学科专业代码中的类型填写。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前两位对应的学位类别为: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0医学、12管理学、13艺术学。如:077001教育技术学、077501环境科学、077505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77901药物化学等硕士专业,招生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授予学位类别为“理学硕士”;047003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专业,招生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4”,授予学位类别为“教育学硕士”;083002环境工程硕士专业,招生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授予学位类别为“工学硕士”;083001环境科学博士专业,招生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授予学位类别为“工学博士”。

学术型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务必和录取时的学科专业一致(已申请转专业的除外)。按一级学科招生的,学科专业填写一级学科名称,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填“是”;按二级学科招生的,学科专业只填二级学科名称,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填“否”

(三)学位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依照《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200810月修订,见附件3)编排。学位论文封面、扉页、《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均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见附件4)。

(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用于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要求

1)学位论文电子版应符合我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除《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不需编入外,其它内容应齐全(含封面)。

2学位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方式为:学号_姓名_学院,_为下划线,学院为全称(不得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学号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信息平台”中的申请编号。

3)学校通过论文送审平台进行盲审,盲审不再提交纸质版,提交的论文检测电子版直接作为论文送审稿。提交检测的盲审论文电子版内容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等相关信息(博士论文的自评表电子版应附在其学位论文电子版的前面)。各学院在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检测时,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否则不进行检测。

4)学位论文电子版一律提供pdf格式(送审平台要求格式)。学院提交论文电子版进行检测时,请将命名好的论文放在1个以学院命名的文件夹内。

5)论文检测次数为1次。论文答辩结束后,研究生院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二次检测。凡复检不合格的,学位证书延期发放或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学位申请。

2.检测结果处理

1)硕士学位论文总体文字复制比例(在排除自引率,即引述作者自己发表的文章所占比例之后,下同)应低于20%,博士学位论文总体文字复制比例应低于10%,同时学位论文主要章节的文字复制比例应低于30%,否则,视为学位论文检测结果不合格。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复制比超过20%但低于35%者,加送一份双盲评审(合计两份双盲评审)

2)对硕士学位论文首次检测文字复制比例为35%及以上者、博士学位论文首次检测文字复制比例为15%及以上者,本次不接受其学位申请,并记作本年度其导师指导学位论文评审不合格1次。

3)对学位论文首次检测文字复制比例达50%及以上者,即认为涉嫌学位论文作假,学校将按《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附件9)启动调查认定程序。经认定为学位论文作假,可取消申请人学位申请资格;凡认定为学位论文作假但可以给予一次改正机会,学生应至少在一年后提出学位申请(须重新进行选题、开题,重写论文、送审)。凡指导的学生学位论文出现作假行为,本年度该导师指导的全部毕业学位论文加送一份双盲评审(合计全日制两份,非全三份双盲评审)

4对答辩后第二次检测不合格者,学校将做出缓授学位的决定或按《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启动调查认定程序。

5)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

(五)涉密学位论文的审批

涉密学位论文的审批和提交参照《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见附件5)。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保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及相应的保密项目证明材料或保密协议进行审查。已通过审批的涉密学位论文也需参加外审。在论文送审前论文作者应对需要保密的研究成果做适当技术处理,并注明因保密而隐去重要数据。

(六)学位论文评阅

1.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2位专家评阅,其中1份由研究生院寄送校外专家 “双盲评阅,1份由学院安排评阅。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3位专家评阅,2份由研究生院组织校外专家双盲评阅,另外1份由学院安排评阅。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以及教育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学位论文须参加“双盲”评阅,由研究生院送审2份,学院不需再安排评审。

2.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7位同行教授级专家评阅。“双盲”评阅份数5份,由研究生院负责。除“双盲”评阅外,还需由学科点聘请2位同行教授级专家担任评阅人(其中校外至少1人,且是博导),学位论文由答辩秘书负责寄送评阅人。

评审结果如有1份不合格,增加2名评审专家进行再次评审。如本次申请学位评审结果总计有2份不合格,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学院组织评审时,校、内外同一专家评审份数硕士一般不得超过4份,博士不得超过2(论文评审及答辩费用财务报销时,必须附上相关专家具体对应的申请学位人员相关信息)。如评审份数超标,财务处有权不予报账处理。

(七)学位论文答辩

1.答辩申请及审批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学科点提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学院审查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学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于答辩前2周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研究生院审核合格,方可进行答辩。

2.答辩委员会组成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位专家组成(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位专家组成),成员应当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应有1位校外专家(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应优先聘请在基础教育研究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中学高级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主持论文的答辩工作。申请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导师如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不能少于5人。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位专家组成(申请人的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且与学位论文作者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专家,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应不少于3人,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主持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主席应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经验。

为推动我校一流学科建设,提升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学位论文答辩环节质量把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校外专家须聘请具有该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或科研院所在岗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建议从“双一流”建设单位聘请。原为我校离职博导,可聘请作为校内专家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必须为我校在岗教师担任,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学生答辩秘书),协助组织答辩工作,负责记录、整理答辩材料等事宜。

3.答辩要求

答辩委员会秘书应至少在答辩前2周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答辩前应通过公告等形式向全校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答辩程序应规范,答辩现场应进行照相。答辩一般在校内公开进行(须保密除外),且有详细的记录。

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有两项内容:第一,是否同意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即能否毕业;第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答辩成绩优秀率一般不高于30%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做出硕士学位申请人在6-12个月内、博士学位申请人在6-24个月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1次的决议。若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后仍不合格者,以后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八)学位审批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根据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及对学位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学术水平的审核,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出席会议人员应不少于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做出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决议,并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审核报告》。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审核的基础上,对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者进行审批,并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做出授予学位申请人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决定。

凡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不授予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不再进行审核;对个别有争议的,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审核,认为确实达到标准者,可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对某些经答辩委员会通过的论文,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也可做出不授予或暂缓授予学位的决定。

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在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方可颁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之日即为学位授予日期。

(九)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届时根据申请人数确定是否开展)

论文应在理论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并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同类学科领域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较好的社会效益、应用前景,论文能反映作者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需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自然科学类

①学位论文中的研究成果已在本学科SCI一区期刊上发表;

②学位论文中的研究成果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且获得应用成果转化;

③学位论文中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限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限前2名)。

2)人文社科类(含教育博士)

①学位论文中的研究成果已在二级顶尖期刊正式发表,不包括研究摘要、会议综述、会议通讯、书评等;

②学位论文中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限前2名)。

2.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

论文能体现作者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选题为学科前沿、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在理论、方法和实践上有所创新,成果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需公开发表有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若科研成果为学术论文,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3.申请优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论文侧重于应用研究和实践研究,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实用价值,能为本行业领域提供专业支持,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一项者优先: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调研报告、作品分析、案例分析、作品等);教育类专业硕士在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其有关教学案例入选国家案例库;在本专业相关的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其他实践性相关成果、奖励。

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应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或导师组成员为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且相关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南师范大学。

涉密学位论文在保密期内暂不参加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评选程序如下:

(一)个人自愿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学院(部)审查后将初选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论文评审,评审通过者具备申请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参评资格。

(二)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学院(部)相关学科组根据申请者学位论文质量、答辩委员会决议和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成果,提出推荐意见。

(三)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定是否向研究生院推荐。

(四)研究生院对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审核、汇总,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详细规定见附件6.

(十)注意事项

1.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将由学校推荐加入中国知网的《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及万方数据的《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研究生可登录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网站查询学位论文收录情况,并与其联系领取学位论文发表证书及稿酬。两年之内未领取稿酬的,其费用将由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研究生创新基金经费统筹使用。(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other/gonggao/GCTG/%E5%85%A8%E5%9B%BD%E5%90%84%E4%BD%8D%E7%A0%94%E7%A9%B6%E7%94%9F%E6%95%AC%E5%90%AF2.html万方数据库http://www.wanfangdata.com.cn/link/ThesisPresentation.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2只有学位证的非学历硕士研究生在答辩前,可先到“风光照相部”(师大家属院门口西邻)采集照片。采集时需在照相部登记本人的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采集的照片用于学位证书,由照相部统一转交研究生院。毕业表格上也最好用此版照片,如需加洗,该部分自行取走(务必按时采集照片,以免影响证书办理)。

3.各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除外)均需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信息采集系统”提交学位信息,并打印《学位授予信息数据表》(要求见附件7)。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需提交学位信息,也不需打印《学位授予信息数据表》。

4.各类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务必按要求通过学校图书馆网站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pdf独创性声明、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必须本人和导师电子签名,不得代签)(见附件8)。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但要通过学校图书馆网站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还需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信息平台”填报学位论文信息,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5.学位申请人和研究生工作秘书应了解所有毕业材料的填写要求,并按《毕业材料清单》和《研究生毕业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9)整理毕业材料。《毕业材料清单》只用于核对毕业材料,不再装入学校存档的档案盒,档案盒中需装入《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的填写要求见样表。

6.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成绩单》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信息平台”打印,其他研究生的《成绩单》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的审核盖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院办理。对于学历研究生,建议学院另打印3份《成绩单》给学生找工作或考博用。

7.所有申请学位表格均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见附件9),必须遵照表中的说明单面或双面打印,且纸张须符合要求的规格。因个别表格有所变动,务必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最新公布的表格。请勿调整页边距、表格边框、表格中原有文字及页码。除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答辩记录以及所有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内容可打印也可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要准确。

8.学历研究生(双证)的离校手续通过校园网的“离校系统”办理,非学历研究生(单证)的离校手续还需通过纸质的《离校手续单》办理。学生在离校前务必要办理完离校手续,否则将会影响证书的发放。

 


 

 

附件(均可点击打开)

1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pdf

2. 2022年上半年学位申请、审核工作流程(3月更新) .pdf

3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2008年10月修订)

4学位论文封面、扉页、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5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

6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7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除外)(账号:学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别的浏览器登陆会可能会提示帐号不存在或密码错误)。

(说明:系统分两次开放,首次采集信息仅作申请学位用,不需要打印;答辩后二次采集的学位信息为上报国家学位办的数据,是证明学位证书真伪的重要依据,提交前请务必认真检查,不易修改。如确需修改,请与学院系统管理员联系。二次提交后请于系统关闭前打印1份,签字并报送到学院)

信息采集登录网址:(1)学生端口:https://xxnb.chinadegrees.cn/cdgdc/signIn?school=10476

           (2)学院管理员端口:https://xxnb.chinadegrees.cn/cdgdc/back/login

系统开放时间:一次申请学位用,2022年3月8日-15日;二次学位信息提交用,2022年5月6日-27日。


8.图书馆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通知:https://www.htu.edu.cn/lib/2022/0519/c9773a243980/page.htm(请以收到学位论文提交成功反馈为准,系统内可查看进度)

9.申请学位相关表格(包括研究生毕业材料清单及整理要求)

10.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11.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专家劳务费发放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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