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法学院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届实习法官助理聘任仪式在勤政楼第三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马治军,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出席,法学院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法学院26名受聘研究生参加此次仪式。聘任仪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壬主持。
马治军对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行10名法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对我校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法学院的学生既要重视基本理论的学习,更要注重实务能力的提升,法学院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设立的实习法官助理制度,为学生积极参与司法实践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与平台,是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共同探索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他强调,受聘的26名研究生一定要珍惜机会,向优秀法官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在即将开始的实习中,严格要求自己,上好实务课程,遵守各项工作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袁荷刚指出,法律人要努力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善于把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希望此次受聘的实习法官助理能真正深入审判业务一线,积极参与各种疑难案件的讨论与处理,利用自身优势,深入思考法治中国问题,努力做好实习工作。
仪式上,法学院院长于庆生宣读了《关于对第一期法官实务课程“优秀教师”和“精品课程”的表彰通报》,马治军等为第一期法官实务课程“优秀教师”代表、第一期法官实务“精品课程”教授代表颁发证书,袁荷刚分别为26名实习生代表颁发实习法官助理聘书。法官代表赵斌和张颜民高度评价了我校法学院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实习法官助理承雪珂和杨菊钿代表全体实习生表示,一定会虚心学习,遵守工作规范与实习纪律,力争早日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此次聘任仪式是我校法学院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第四届实习法官助理签约仪式,多年来,双方在实务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科研课题与奖励申报等方面持续深度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逐步形成了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法学院 徐 晓 承雪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