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推动我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动员全校力量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08-2010年度“两创四争”活动。为了将活动扎实推进,文明委将在近日对全校文明单位进行复查验收,并对新申报的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进行评选,现将本次复查和验收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动员全校力量参与我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以评促建,提升我校文明单位整体创建水平;以评促改,解决影响我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各种因素;全面提升师生文明素质,为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支持和文化保障。
二、复查验收时间:
三、复查验收标准:依照《关于开展2008-2010学年度“两创四争”评比活动的通知》中文明单位(标兵)标准。
四、复查验收程序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近两年来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汇报;
2.复查验收人员查看单位档案材料;
3.实地查看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4.复查验收人员依照《河南师范大学文明单位百分制考核评比表》进行打分;
5.文明委研究确定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
五、具体要求
1.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各单位要依照评比标准准备材料,安排人员迎检;
2.各单位汇报时间为10分钟;
3.由于本次复查验收时间紧、任务重,文明委安排人员到单位进行复查验收时,各单位要做好衔接;
4.未提交自查报告的文明单位最迟于26日下午5:30前将自查报告交校文明办;
5.文明委成员与部分文化建设委员会成员于
6.文明单位复查验收、评选中的具体事宜请与校文明办联系,联系人:魏雷东,电话:3325459;屈会超,电话3325863。
附:2008-2010学年度文明单位(标兵)复查验收安排表
校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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