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清理整顿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3浏览次数:3520

为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进行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周转住房清理整顿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项工作措施要按照民法典、公有住房改革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巡视整改要求推进,体现依法治校水平。

2.客观公平。住房问题涉及教工切身利益,要尊重历史事实,综合平衡新职工和老职工、离职职工和在职职工等关系,实事求是抓好各类问题整改,切实保护学校和教职工双方应有权益。

3.规范管理。整顿清理工作既要直面问题、严肃整改,更要着眼长远、形成制度,规范周转住房的申请、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周转住房作用,为教职工提供更好住房保障。

4.稳步推进。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情况复杂,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学校政策调整、发展实际需求等多种因素。在整体推进清理整顿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各类各套住房住用情况,对各类问题进行逐项分析研究,先易后难,分类分批,稳步推进。

二、具体措施

学校周转住房仅限教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严禁转租转借。

1.原合规租住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的教职工(含房改前分配住房),可以申请继续租住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同时须与学校重新签订《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租赁协议》,租金为20//平方米(计费面积以房产证建筑面积85%为准),租金将从教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不再继续租住自愿上交学校的,学校给予奖励2万元/套。

2.现居住于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的非学校同意租住的教职工,如果确有住房困难的,可以向学校申请租住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一个租期为2年,租金为20//平方米(计费面积以房产证建筑面积85%为准),租金将从教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租赁期满后,学校将无条件收回住房,确因困难需继续租住的,经人事处批准后可延长一个租期。

3.收回已在第二家属区点博士房的博士及配偶的第一家属区住房。

4.收回离职人员仍占有的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

其中,因博士毕业来校工作,取得住房资格,服务期不满离职仍占有住房的,交回住房后,学校按住房评估价格,根据已服务年限给予补贴;经学校批准或服务期超过5年的,可按住房评估价格补齐房款后享有居住权。

离职人员房改住房按学校文件规定应交回学校退回本金的或者原合同约定只能出售出租给学校的,出租出售对象为我校教职工的,视为已交回学校。

已将住房交回学校,涉及有房改房产权转移手续,需离职人员配合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学校报销差旅费,并给予1万元补助。

5.周转住房为集资建房,愿意上交学校的,按当前市场评估价格及集资比例退还房款并给予2万元奖励;愿意继续居住的,按当前市场评估价格及集资比例补齐房款,可享有居住权。

6.收回去世教职工的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其遗属(指按人事有关规定享受遗属待遇人员)确需居住的,经人事处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7.根据上级组织要求,调离原岗位人员的周转住房,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8.双聘或者短期(每年在校工作不超过3个月)来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住房的,安排在校内专家公寓居住,不再保留家属区周转住房。

9.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同意服务期满产权归个人的博士房,学校将继续努力,加大相关手续协调推进力度;需要学校确认相关权益的,可签订权属协议。

10.原校企人员住房、老三楼拆迁安置住房待还原客观情况后,确定解决方案。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公布工作方案,各单位开展动员。有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的教职工填写《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处置意见表》(附件1),有继续租住意愿的教职工一并填写《租住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申请表》(附件2),各单位统计汇总后报送至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

时间:2022623日——202273

2.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数据,核查相关信息,结合周转住房实际情况,分类提出处置意见。

时间:202274日——2022717

3.公布交房流程,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做好水电气暖及奖励等相关费用的结算工作(新增燃气、暖气相关费用一并退还),高效便捷接收周转房。

时间:2022713日——2022812

4.继续租住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的教职工签订租住协议;须交回住房的,完成搬离相关事宜。

时间:2022813日——2022823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把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清理整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周密部署安排,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做好本单位的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清理整顿工作。

2.协调配合,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各专班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以本次清退整改工作为契机,完善教职工住房管理规定,加强周转住房档案信息管理。

3.掌握政策,依规整顿。各单位要及时传达、认真领会清理整顿工作政策要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注意把握清理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式方法,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4.严肃纪律,追责问责。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拒不按要求清退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同时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

  

联系电话:3325904;联系地址:文渊楼136

举报电话:3325862

 

附件1: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处置意见表.docx

附件2:租住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申请表.docx

 

 

 

              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202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