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46),现将我校申报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的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办法本项目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学校审核项目申请材料择优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学校按照获批项目及选派条件推荐人选,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人员依托项目派出。该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项目简介及选派类别、期限、资助内容(一)申报项目应反映项目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应体现服务行业、学校发展,围绕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创新;应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2020-10-17